<![CDATA[天眼日報全球新聞網路電視台 -- 稅務新聞]]> http://www.tynews.com.tw ty.news@hotmail.com 天眼日報全球新聞網路電視台 http://www.tynews.com.tw clean zh-Hant http://www.tynews.com.tw/static/images/index_logo.png <![CDATA[天眼日報全球新聞網路電視台 - 稅務新聞]]> https://www.tynews.com.tw 2026-06-06 08:59:01 120 <![CDATA[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寄來的信件 ]]>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常有民眾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寄發的傳繳通知,擔心是詐騙新手法而來電詢問。 

 

 該局說明,納稅義務人應繳納之各項稅捐,經合法送達,於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仍未繳納者,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強制執行。因此,民眾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寄發有條碼之傳繳通知時,切勿以為是詐騙信件而置之不理,請於繳款期限內至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四大便利超商繳納,以免後續遭扣薪、扣存款或扣押有關財產。如收到傳繳通知有疑義可撥打電話至該局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03-5153103)詢問。


    民眾如想進一步了解,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5518141轉分機520至524,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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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6:53:20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94517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94517 稅務新聞
<![CDATA[新竹--115年房屋稅開徵 多元繳納再享抽獎優惠]]>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今(115)年期房屋稅已於5月1日開徵,原訂繳納期限至115年5月31日,因當日適逢假日,順延至今年6月1日止。近26萬件繳款書已於4月23日委託郵局寄出,請納稅義務人於收到繳款書後如期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該局為加強便民服務,特於115年4月27日起至115年6月1日止上班日實施中午不休息;115年5月25日及6月1日延長辦公時間至晚上6點,提供民眾更彈性的洽公時段。

 

稅務局說明,尚未收到稅單之民眾,除可至本局臨櫃申請補發外,亦可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之線上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透過自然人憑證、已註冊之健保卡或行動自然人憑證登入,即可查詢全國房屋稅應繳資訊,並以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快速完成繳納。

 

此外,為鼓勵民眾多加利用行動支付及線上查繳稅服務,該局特別舉辦「E化列車 三站到位」抽獎活動。凡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線上查繳稅或使用行動支付APP、行動網銀APP、代收新竹縣地方稅之電支業者APP繳納或掃描繳款書上QR-Code繳納新竹縣房屋稅者,將有機會獲得500元福利即享券。活動詳情可以到該局官網或FB粉絲團瞭解!

 

如您有法令疑義問題,可利用該局官網查詢(網址為https://www.chutax.gov.tw)或撥打該局電話,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及所屬分局電話號碼如下:

單位名稱     電話

竹北總局    (03)5518141轉710至715、720至725

竹東分局    (03)5969663轉210、212至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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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2:25:00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93984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93984 稅務新聞
<![CDATA[新竹--恢復作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土地]]>

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土地


湖口鄉徐先生近日電話詢問,原本經營民宿的建地,最近停止營業且已恢復作農業經營使用,是不是可以申請免予課徵地價稅?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建議徐先生可向湖口鄉公所申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如經核准,當年度即無須繳納地價稅。

 

稅務局說明,如果土地沒有營業情形且實際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等設施及其他農用使用,可於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115年5月31日因適逢例假日順延至6月1日)向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即可課徵田賦(目前停徵),無須繳納地價稅。

 

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申請範圍,包含都市計畫內之農業區、保護區、公共設施保留地、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地區、依法限制建築區或依法不能建築地區,或非都市土地依法編定為農業用地以外之其他用地,且於75年6月29日平均地權條例修正公布施行前,經核准徵收田賦,並合於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仍作農業用地使用。

 

 稅務局進一步提醒,原核准課徵田賦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無論是買賣、贈與,還是繼承等原因移轉,只要所有權人變更,即使地上設施和用途都沒有改變,新地主還是必須重新提出申請,才能繼續課徵田賦享有免稅優惠,如果沒有重新申請,將自次年起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請民眾把握每年5月申請期限,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如您對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申請方法及相關規定有任何疑問,請向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農業單位查詢;有關地價稅相關法令規定問題,可撥打稅務局電話洽詢,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及所屬分局電話號碼如下:

單位名稱   電話                                      免費服務電話

竹北總局   (03)5518141                         0800-000321

竹東分局   (03)5969663                         0800-00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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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22:46:46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93890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93890 稅務新聞
<![CDATA[新竹--為維護租稅公平並防杜逃漏稅 縣府稅務局自5月1日起 ]]>

為維護租稅公平並防杜逃漏稅,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將自115年5月1日起,針對轄內已核准記存土地增值稅之列管土地展開清查作業,全面檢視企業或金融機構因合併、分割及收購而移轉土地申請土地增值稅記存案件之後續變動情形。

 

稅務局指出,企業或金融機構辦理合併、分割或收購移轉土地時,符合規定者,其應納土地增值稅得申請記存於併購後取得土地之公司名下,暫不繳納;惟土地日後如再移轉,除應繳納當次移轉稅額外,原記存稅款亦須一併繳清。

 

本次清查將針對列管土地是否發生再移轉情形進行比對,包括買賣、贈與、交換、拍賣或徵收等,只要所有權發生變動,即應追繳原記存稅款,未繳清前不得辦理移轉登記。

 

另針對依企業併購法申請記存之案件,稅務局特別強調,若於土地完成移轉登記日起3年內,因轉讓該對價取得之股份,致持有股份低於原取得對價65%,將依法追繳原記存之土地增值稅。如對土地增值稅相關規定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洽詢,或撥打竹北總局電話(03)5518141、竹東分局電話(03)5969663,將由專人提供協助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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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1 18:07:11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93812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93812 稅務新聞
<![CDATA[桃園--報稅時如何申報扶養直系尊親屬]]>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延長至114630日止,該局依據以往查核經驗,常見兄弟姊妹各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因重複扶養父、母親,致不符合列報扶養規定遭補稅的情形,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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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可列報減除本人、配偶及年滿60歲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直系尊親屬;113年度的免稅額每人新臺幣(下同)97,000元,年滿70歲的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尊親屬,每人的免稅額為145,500元。其中,納稅義務人未滿60歲的直系尊親屬,有下列條件之一,可認定為無謀生能力:

一、        113年度所得額未超過每人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21萬元者。

二、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身心障礙手冊者,或為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4款規定的病人。

 

該局進一步說明,如有2名以上納稅義務人在同一課稅年度重複申報扶養同一直系尊親屬免稅額,為使該類案件各地區國稅局有一致性認定原則,財政部於114423日台財稅字第11304655680號令訂定「綜合所得稅重複申報扶養直系尊親屬免稅額案件認定原則」,認定順序如下:() 依受扶養直系尊親屬出具的書面意思表示由其中一人列報。() 依各申報扶養者協議由其中一人列報。() 受監護宣告的直系尊親屬,由監護登記的監護人列報。()無法依前三款認定者,依實際扶養事實綜合判斷,由實際或主要扶養的人列報。至於第四款所指「實際扶養事實」,則參考申報扶養者所提出下列事實證明綜合判斷,如實際同居天數、實際支付大部分扶養費用、實際負擔醫藥費、長照費用、住宿費用、探視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天數或其他扶養事實等事證。

 

該局舉例說明,納稅義務人甲君與乙君於112年度綜合所得稅同時申報母親丙君為受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因該局否准甲君認列丙君的免稅額,甲君不服申請復查,惟經丙君出具切結書,並表示112年度確實與乙君同居一家,且受其扶養,該局遂駁回甲君復查申請。

 

該局呼籲,不論父母是由子女共同扶養或輪流扶養,最佳的列報方式,是由兄弟姊妹間協議列報。此外,民眾於辦理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如於報稅後發現申報錯誤,原採用網路申報者,只要將正確資料在申報期限內重新上傳申報即可。但若已逾申報期限,不論採何種申報方式,均須以書面方式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更正申報。如有相關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na.gov.tw)查詢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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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59:28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93677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93677 稅務新聞
<![CDATA[新竹--最後倒數 房屋自住優惠申報至115年3月23日止]]>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115年度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如房屋符合自住規定,請務必於115年3月23日前提出申報,經審核通過者,當年度即可按自住住家用優惠稅率1%或1.2%課徵房屋稅;逾期申報者,須自次年度起方能適用;未申報者,則將依非自住住家用稅率2%至4.8%課徵。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房屋適用自住住家用優惠稅率1.2%須符合下列條件:

1.   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2.   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已辦妥戶籍登記。

3.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合計持有3戶以內房屋。

如欲適用全國單一自住優惠稅率1%,除須符合上述自住要件第1點第2點外,並應同時符合:

1.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

2.   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115年新竹縣為184萬5,300元),即可適用全國單一自住1%最低稅率。

  

稅務局提醒,已按自住稅率課徵且用途未變更者,無須重複申報。但如將戶籍遷出該房屋時,至少須保留房屋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中1人設籍於原址,始可繼續適用自住稅率。若設籍人遷出或死亡,導致戶籍成為空戶,即使仍有居住事實,亦不符自住要件,應主動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改課,避免經查獲後補稅並受罰。

  

如日後重新遷入戶籍並符合規定者,仍須重新提出申報,經核准後始得再適用自住住家用優惠稅率。請符合資格的民眾把握期限,及早辦理,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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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有法令疑義問題,可利用官網查詢(網址為https://www.chutax.gov.tw)或撥打該局電話,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及所屬分局電話號碼如下:

單位名稱電話

竹北總局    (03)5518141轉710至715、720至725

竹東分局    (03)5969663轉210、212至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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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7:13:46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92459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92459 稅務新聞
<![CDATA[新竹--欠稅移送執行後收到逾期傳繳通知 ]]>

 

民眾未在期限內繳稅,經移送執行後,收到「傳繳通知書」又放到過期,常常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做?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提醒,逾期的傳繳通知無法直接繳款,民眾需重新向該局或執行分署申請「補開繳款書」,才能順利完成繳納。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指出,納稅義務人應繳納稅款如逾繳納期限30日仍未繳納,該局將依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強制執行,通常執行分署會先寄發傳繳通知單,納稅義務人可依通知單上記載期限及金額,至郵局購買郵政匯票郵寄至該分署或稅務局,金額在3萬元以下印有條碼的傳繳通知單,可持該通知單至統一、全家、OK、萊爾富等四大便利超商繳納,免負擔手續費;當然也可以電子支付帳戶APP掃描三段式條碼繳納稅款,更快速方便。

 

現行繳納稅款方式非常多元,該局已提供臨櫃刷信用卡繳納滯欠稅款及罰鍰之服務,可刷實體信用卡或以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等行動支付繳納稅款,不必再跑到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另外,該局也特別呼籲民眾,傳繳通知單如果不小心放到過期,千萬不要置之不理,以免嗣後發生被扣薪、扣存款或財產被查封拍賣等情事。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局服務電話 (03)5518141分機520524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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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9:58:51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90906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90906 稅務新聞
<![CDATA[新竹--繳納地價稅  8月31日為納稅基準日]]>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地價稅是按「年」課徵,原則上是以納稅義務基準日831日地政機關登載土地之土地所有權人為當年度地價稅納稅義務人,但如果是因「法院拍賣」、「判決分割共有土地」、「繼承」或「徵收」取得之土地,則分別自領得法院發給權利移轉證書之日、判決確定日、繼承日、領得徵收補償費之日起即取得土地所有權,縱尚未向地政機關辦理登記為土地所有權人,如於納稅義務基準日831日已取得土地所有權者,即為當年度納稅義務人,應負責繳納該筆土地當年度之地價稅。

 

舉例來說,假設張三於114810日拍定一筆法院拍賣的土地, 825日領得法院發給的權利移轉證書,經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並於11492日登記為新土地所有權人。據此,張三已於825日取得土地所有權,雖然831日地政機關登載之土地所有權人仍為原所有權人李四,但當日實際之土地所有權人應為張三,張三仍應負責繳納該筆土地114年之地價稅。

 

如對地價稅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可撥打竹北總局電話:(035518141411416421424;竹東分局電話:(035969663111114,將有專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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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16:36:54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90163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90163 稅務新聞
<![CDATA[稅務跨域e觸發 線上發證免出門]]> 稅務跨域e觸發 線上發證免出門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為提升本縣民眾線上查調稅務文件之便捷性,已與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等15()稅捐稽徵機關跨域合作,透過24小時全年無休的「e觸即發跨域稅務通」線上即時發證平臺,提供15個縣()地方稅務文件核發服務,全程查調發證e速通,免出門即可完成稅務事。

該局進一步說明,本服務平臺建置於地方稅務局資訊網站/線上櫃臺項下(https://iservice.tytax.gov.tw/etouch/select),民眾只需使用自然人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進行驗證登入,並驗證電子信箱後,點選縣市、申請項目及年期,即可快速取得花蓮縣、臺東縣、新竹市、桃園市、新竹縣、苗栗縣、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高雄市、彰化縣、嘉義市、嘉義縣、南投縣及雲林縣等15()之房屋稅及地價稅繳納證明、課稅明細表及稅籍證明等5項稅務文件,操作簡單又迅速,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稅務局表示,民眾如不方便使用憑證而有查調稅務文件及申請納稅者權益保護事項之需求者,該局亦提供稅務視訊服務(https://www.hltb.gov.tw/cp.aspx?n=1261),申請人只需準備相關證明文件,即有專人線上為您服務。

如對前項服務欲進一步瞭解,請撥打國地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該局稅務專線03-8226121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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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8:04:03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89925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89925 稅務新聞
<![CDATA[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稅需要具備那些適用條件報您知]]>

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稅需要具備那些適用條件報您知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申請地價稅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稅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2.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3.土地上的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4.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00平方公

尺部分。

5.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之申請,除須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外,土地所有權人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22日前),向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後,當年度就可以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

民眾如有任何地方稅務疑義,可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分機182187,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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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8:02:04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89924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89924 稅務新聞
<![CDATA[新竹--「e起玩竹稅」開跑! 動腦學租稅]]> 為提升新竹縣國中小學生及全國民眾對租稅知識的認識,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推出「e起玩竹稅」數位學習活動,自即日起至114125日止,歡迎大家線上闖關學知識,參加抽獎拿好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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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表示,只要至活動網站選擇與身分相符的組別進入,完成觀看影片、參觀藝廊及稅務問答挑戰,即可獲得抽獎資格!活動將分為三階段抽獎,每人每階段可參加1次,獎項名額眾多,越早參加,中獎機會越高!活動獎項及名額如下:

 

社會組:500元禮券10名、300元禮券100名。

國中組:500元禮券10名、300元禮券50名。

國小組:500元禮券20名、300元禮券110名。

駾務局進一步說明,社會組可於「AI達人挑戰趣」關卡加碼參加「AI挑戰」,運用生成式AI工具(如:CopilotChatGPTGemini等)創作租稅宣導標語,展現創意爭取入選,將評選出10名優勝者,每人可以獲得500元禮券!

 

詳細活動資訊請至活動網站(https://zoustec.pse.is/chutax_ePlay)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官網或臉書粉絲專頁查詢,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3-5518141分機221楊小姐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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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50:28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89812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89812 稅務新聞
<![CDATA[南市財稅局舉辦「幸福稅月~扭一夏‧e起玩稅趣」租稅宣導活動]]>

南市財稅局舉辦「幸福稅月~扭一夏‧e起玩稅趣」租稅宣導活動

【記者田薏湄/台南報導】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今(20日)下午在南紡購物中心A21樓南紡廣場辦理租稅宣導活動,現場湧入上千名民眾參加,人潮絡繹不絕,笑聲與歡呼聲此起彼落,氣氛熱烈。活動結合巨型扭蛋機電子問卷辦理租稅宣導,將遊戲樂趣與稅務知識巧妙融合,深受大小朋友喜愛。

這次活動由財稅局主辦,邀集相關機關及公益團體等60個活動攤位,活動內容十分多元,除了宣導最新的地方稅新制、政令宣導及闖關遊戲等,並鼓勵大家捐發票作公益。值得一提的是,此活動財稅局共募集超過2萬多張雲端發票,全數將捐贈給「財團法人天主教臺南市私立蘆葦啟智中心」。

財稅局呼籲,日常生活中應多加使用電子稅單與雲端發票,一起嚮應「減紙減碳、珍愛地球」淨零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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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19:51:13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88952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88952 稅務新聞
<![CDATA[新竹--【房屋稅催繳開跑】雙掛號寄發繳款書中]]>

你家房屋稅繳了嗎?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提醒大家,114年房屋稅開徵已於5月結束,但至今仍有近8,000戶民眾尚未繳納。稅務局近日已開始透過雙掛號寄發催繳繳款書至納稅義務人戶籍地址,請民眾務必留意,也要查看信箱內有無掛號未領通知,儘速到郵局領取,避免延誤繳納而產生罰金,甚至被移送強制執行。

 

本次房屋稅催繳的繳納期限自114818日至114917日止,民眾一旦逾期繳納,除每逾3日加徵1%的滯納金最高至10%外,如逾30日仍未繳納,就會被移送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強制執行,屆時不僅得繳納原稅金與滯納金,還會面臨強制扣薪、扣存款、查封財產等強制措施。

 

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若您的通訊地址與戶籍地址不同請務必主動前往戶籍地確認有無收到掛號通知,如已搬遷新址,也請儘速通知稅務局變更繳款書投遞地址,以免信件遺漏,錯過繳納時間而被加徵滯納金。

 

擔心工作太忙忘記繳稅嗎?稅務局建議可申辦轉帳納稅,由銀行自動扣款,一次設定終身免煩惱,既方便又不怕誤繳或漏繳。

 

另外,繳稅除了現金繳納外,稅務局也提供多項E化繳稅方式,讓您不出門就能輕鬆完成繳稅。民眾可使用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稅,或直接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免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即可快速完成繳稅程序,或是透過自然人憑證、已註冊之健保卡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 使用線上查詢並完成繳稅服務。

 

如您有法令疑義問題,可利用官網查詢(網址為https://www.chutax.gov.tw)或撥打該局電話,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及所屬分局電話號碼如下:

單位名稱       電話             

竹北總局    (03)5518141710715720725  

竹東分局    (03)596966321021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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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0 15:22:33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88044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88044 稅務新聞
<![CDATA[公眾通行之騎樓免徵房屋稅]]> 新聞稿照片 (2).jpg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有接獲民眾詢問騎樓是否要課徵房屋稅?房屋之騎樓供公眾通行使用者,非屬房屋稅課徵範圍,如非供公眾通行使用,應依其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如民眾將房屋騎樓裝設鐵門等隔離封閉阻止公眾通行,或有設攤營業等情形,應依實際使用情形按所適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例如騎樓封閉供住家使用,應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設攤供營業使用則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提醒,房屋騎樓如已恢復供公共通行使用,請於每年期房屋稅開徵 40 日前(即每年 3  22 日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報變更;使用情形變更致稅額減少者,自申報當期開始適用,逾期申報者,自次期開始適用;使用情形變更致稅額增加者,自變更次期開始適用。

民眾如對房屋稅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局稅務專線03-8226121分機232239或玉里分局03-8882047分機212213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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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10:51:21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87603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87603 稅務新聞
<![CDATA[臺東縣114年 第2次離島下鄉監理服務來囉~]]> 114年考量離島民眾至本島申辦監理業務之不便,臺東監理站提供各項監理下鄉服務,歡迎多加利用,其預訂離島服務行程及地點資訊如下:

一、 蘭嶼:

(一) 建議分流服務時間:

1. 【東清村-野銀部落】為114年6月26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11時、下午1時至5時。

2. 【椰油村、朗島村】、【紅頭村-漁人部落】為114年6月26日(星期四)下午1時至5時、114年6月27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11時。

(二) 服務地點:蘭嶼鄉公所。

二、 綠島:

(一) 服務時間:本(114)年7月17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11時30分及下午1時至5時、7月18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11時。

(二) 服務地點:綠島南寮活動中心。 

   提醒您辦理車輛定期檢驗、車籍異動、領牌等事項,請預先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辦理當日有效期限需滿30日以上,未滿者請先投保),並攜帶相關證件資料正本、印章,始可辦理各項異動業務,以節省您寶貴時間,請民眾多加利用。

   本案將視天候、班機等不定因素,消取或延期辦理,如有疑問請民眾電洽(089)311539轉106或107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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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34:32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86896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86896 稅務新聞
<![CDATA[營利事業CFC申報 留意四大錯誤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防杜營利事業藉於低稅負國家或地區(下稱低稅負區)成立無實質營運活動之受控外國企業(下稱CFC),將盈餘保留不分配,規避我國稅負,營利事業CFC制度自112年度施行,為協助營利事業正確申報納稅,特別整理CFC申報常見四大錯誤或疏漏態樣,提醒注意:

 

一、低稅負國家或地區判別錯誤:誤認低稅負區僅限於財政部公告之參考名單,惟財政部公告之參考名單僅供參考,且該名單不包括關係企業所在國家或地區對特定區域或特定類型企業適用特定稅率或稅制之情形(例如:薩摩亞或模里西斯)。各國家或地區是否符合CFC規定之低稅負區,應以該國家或地區當年度實際稅制情況認定。

 

二、符合豁免規定之CFC漏未申報:未申報符合具有實質營運活動或微量門檻之CFC,營利事業持有符合定義之CFC,即應依規定格式揭露CFC相關資訊,倘CFC符合豁免規定,仍須檢附CFC符合豁免規定適用要件之相關文件。

 

三、計算CFC當年度盈餘適用匯率錯誤:CFC及其轉投資事業之財務報表外幣金額,未依規定按當年度臺灣銀行每月末日之牌告外幣收盤即期買入匯率計算之年度平均匯率換算為新臺幣。

 

四、逾期提示CFC財務報表:營利事業申報CFC虧損,未於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內檢附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其他替代文據,又疏忽未於申報期限屆滿前向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提供,或於申報書第B7頁「營利事業認列受控外國企業(CFC)所得明細表」勾選「併同本次申報案件申請延期提示文據」,延長之期間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並以1次為限,致稽徵機關核定之CFC虧損,將無法適用CFC10年虧損扣除規定。

 

該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於辦理11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請檢視有無上述情形,並依相關法令規定正確填報。如仍有不明瞭之處,歡迎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na.gov.tw)查詢相關法令或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提供詳細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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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21:07:55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86874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86874 稅務新聞
<![CDATA[買賣及承攬分別簽訂契約 可節省印花稅]]> 買賣及承攬分別簽訂契約 可節省印花稅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契約當事人將器材之採購及安裝工程併載於同一契約書中作概括之承攬,或屬同一契約書包括買賣標的物及安裝試車等完成一定工作之混合契約,依稅法規定該合約應以承攬契據稅率按合約總金額1‰貼用印花稅票或繳納印花稅,但分別簽訂買賣及承攬契約可節省印花稅。

    該局說明,同一契約書中如屬包含器材之採購及安裝工程兩部分之概括承攬(統包)工程合約,或是買賣合約書中內容載有買賣標的物及安裝試車等完成一定工作者,該等契約書即具有買賣動產契據及承攬契據2種性質之同一憑證。雖買賣動產契據每件只須貼印花稅票新臺幣12元,但因同一份契約兼具承攬契約性質,依規定應以較高之承攬契據按合約總金額1‰稅率貼用印花稅票。

   該局特別呼籲民眾,應注意同一合約如具有2種以上性質時,可分別書立契約,按各該契約型態應貼用之稅率貼用印花稅票或繳納印花稅,以節省經費,並可避免因混合契約貼用不足印花稅票,遭稅捐機關查獲被補稅處罰。

民眾對於印花稅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利用地方稅務局免付費電話0800-386969或稅務專線8226121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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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2:20:26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86374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86374 稅務新聞
<![CDATA[娛樂設施不論多寡 都要繳納娛樂稅]]> 第一篇新聞稿照片1.png

第一篇新聞稿照片2.png

娛樂設施不論多寡 都要繳納娛樂稅

 

        餐廳業者陳先生來電詢問,想在店門口擺放數台選物販賣機,是否應繳納娛樂稅?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凡是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有收取費用者,均屬娛樂稅課徵範圍,皆應於開業前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之手續。所以,在家門口擺放選物販賣機,不論機台數量多少,仍應於開業前,向該局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手續。

該局說明,坊間常見超市、雜貨店、便利商店、早餐店、小吃店、書局、診所等,於騎樓或店內擺放具娛樂性之選物販賣機(即夾娃娃機)或電動搖搖馬等娛樂設施供人投幣使用,無論是業者自行擺放或提供他人寄放,該娛樂設施均屬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6款「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範圍,即使只擺放1台,仍應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娛樂稅代徵報繳手續,核課娛樂稅。

   稅務局提醒娛樂業者,娛樂稅採輕稅重罰,未於開業前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者,經查獲會被處以新臺幣15,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請業者留意,避免觸法受罰。

    民眾對於娛樂稅如有任何疑義,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138148,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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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2:18:39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86373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86373 稅務新聞
<![CDATA[申辦約定轉帳納稅 輕鬆繳稅好便利]]> 申辦約定轉帳納稅 輕鬆繳稅好便利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常因遷址而未收到繳款書,或因工作忙碌忘記繳納而逾期受罰,為避免困擾,可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的存款帳戶向地方稅務局辦理約定轉帳納稅。

稅務局說明,辦理轉帳納稅手續很簡單,民眾可以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的帳戶委託金融機構繳稅,利用繳款書上附有的「委託轉帳代繳()各項稅費約定書」免費回信,或是透過該局網站線上申辦,也可至金融機構或該局臨櫃辦理,只要填妥存款帳戶等相關資料並加蓋存戶印鑑章即可。屆時於各稅開徵前,稅務局會寄發轉帳繳納通知,不再寄發繳款書,您只需在繳納期限最後一天於辦理轉帳的帳戶內預留稅款,即能輕鬆順利完成繳納,省時、安全又便利。

該局特別提醒,目前受理轉帳納稅的稅目有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三種,須於各稅開徵2個月前提出申請(使用牌照稅131日前、房屋稅2月底前、地價稅831日前),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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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5 13:09:44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86057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86057 稅務新聞
<![CDATA[出售共有自住房地 須按建物持分比例計算土增稅優惠稅率面積]]>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林姓兄妹出售繼承取得的共有自用住宅房地,審查時發現林先生土地持分比例1/2,而房屋持分比例僅有1/3,依規定適用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面積,應按房屋所有權持分比例計算,因此只有部分面積可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10計課。

稅務局說明,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土地,如該房屋所有權屬為共有時,其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面積,應按房屋所有權持分比例計算。所謂自用住宅用地,係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之住宅用地。此外,還需注意地上建物的所有權人,必須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以上述案例,林姓兄妹出售共同持有房屋1棟及其坐落土地面積120平方公尺,土地持分比例各為1/2,房屋持分比例分別為1/32/3。因林先生的土地與房屋持分比例顯不相同,依規定應按房屋所有權持分比例1/3計算,亦即只有40平方公尺適用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其餘20平方公尺則應按一般稅率課徵。至於,林小姐房屋持分比例達2/3,已超過其土地持分,因此其持有的土地面積60平方公尺,全部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稅務局提醒您,買賣自住房地時,除了注意設立戶籍相關規定,還要注意土地與房屋持分比例是否相當,以免影響適用優惠稅率權益。如尚有其他土地增值稅疑義,可利用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轉分機172176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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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5 13:04:44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86056 http://www.tynews.com.tw/index/News/Show/id/186056 稅務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