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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縣水肥處理民眾受惠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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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07-13 18:15   更新日期: 2009-07-13 18:16   天眼日報記者 李玉婷 / 台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李玉婷/台南市報導】

為因應行政院環保署公告水肥車輛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自98年7月1日正式上路,台南縣安定區域性滲出水處理廠水肥投入站,進行試運轉工作迄今已有12家水肥業者進站投肥,進廠之水肥車均已加裝GPS,總計投肥量為389噸,平均每日約有40噸之水肥量,對於最大處理量60噸仍有餘裕空間,環保局呼籲有需求之水肥業者可向本廠水肥站申請進廠投肥。

該廠自94年8月開始啟用,初期滲出水集中處理廠為處理台南縣各鄉鎮市垃圾場(含臨時堆置場、轉運站)之垃圾滲出水,並委託專業廠商操作營運,近期甫納入水肥處理,目前規劃滲出水處理量為每日300噸,水肥處理量為每日60噸,為有效暢化台南縣水肥處理管道,未來更將規劃變更滲出水處理量為每日480噸,屆時將可提高最大可收受每日120噸之水肥量。該廠水肥站水肥處理工作至8月31日前係為試運轉期間,僅收受一般住家產生的水肥但係採免費方式處理,故水肥業者除了抽取水肥及油資等相關費用外,並不得向民眾收取處理費用,環保局在此呼籲住戶、社區、大樓之民眾,如有清理水肥的需求,可逕洽環保局查詢轄內的水肥清除機構名單,或至環保署網站查詢(網址:http://waste1.epa.gov.tw/Grant/GS-UC60/QryGrantData.aspx),再洽商水肥清除業者清運水肥至該站處理。民眾亦可主動向業者確認水肥抽除是否扣除處理費用,若有收取處理費用者得向環保局檢舉,若經檢舉屬實,將依相關規定辦理,必要時拒絕該業者進入該站投肥處理。

為避免常於路上穿梭的水肥車,違規傾倒致污染環境,除了規範水肥清運車輛應裝置GPS,並規定須將營運作業時之位址即時回傳至行政院環保署,環保局亦可有效掌握水肥清運流向是否有確實將清運的水肥送至該站處理,若經查獲水肥車未加裝GPS,可處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環保局除了將持續加強稽查未依法取得清除許可及未裝設GPS之業者外,亦呼籲台南縣轄內水肥業者(如張貼於小廣告上的水肥包通公司、衛生工程行等)若仍未依法申請水肥之清除許可,應儘速向環保局申請許可,以免發生違規傾倒情事,遭稽查處分甚至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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