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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活禽禁宰第一階段查緝結果尚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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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5-30 22:57   更新日期: 2013-05-30 22:57   天眼日報記者 李練風 / 嘉義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李練風/嘉義縣報導】

配合中央全面活禽禁宰與販售,嘉義縣「違法屠宰聯合查緝小組」自5月17日起至30日止,除查獲1家違法活禽展示開罰3千元外,未發現違法屠宰行為,但查核販賣禽肉攤商時,有4家合法屠宰場未依規定黏貼合格標章於屠體,反而用未使用之標章予販售禽肉攤商,依畜牧法規定裁處屠宰場各3至15萬元。

嘉義縣「違法屠宰聯合查緝小組」第一階段查緝工作共執行96場次,6月份起縣府亦將持續配合中央政策辦理第二階段取締工作,請活禽違法屠宰與販售等相關業者切勿抱持僥倖心態,以免遭受裁罰。

縣府指出,為保障消費者食用衛生安全,政府取締違法決心不會改變,消費者務必選購經政府認證具合格標章之禽肉與蛋品,也呼籲養禽業者務必做好自主管理與生物安全防範措施,以杜絕禽流感入侵。

嘉義縣「違法屠宰聯合查緝小組」由農委會防檢局派員會同縣府農業、警察、衛生、環保、動物防疫與經濟發展等跨局處組成,活禽禁宰政策生效日亦即5月17日起,不分假日,每日執行查緝取締工作,查緝地點含括傳統市場、攤販集中區與其他經民眾檢舉之疑似違法屠宰場所。

截至5月30日止,共查緝96家,活禽攤商、甕仔雞等相關業者皆能配合禁宰政策,不在現場宰殺活禽,轄內理貨場等中盤商亦多數轉型為運銷合格屠體。

另為維護轄內屠宰場因電宰量暴增所產生之事業廢棄物影響環境,業已完成所轄4家禽畜屠宰場現場稽查,皆符合規定。

嘉義縣政府表示,感謝相關業者配合,然禁宰政策上路後問題不斷,屠宰場、運銷與販售等相關業者正處於磨合期,許多業者向縣府反映經衛生檢查合格之屠體品質不良、量少不受理代宰、屠宰場分布不均等,建請中央應針對原已設置之屠宰機具(例如脫毛機等)擬具收購與輔導方案,縣府業已轉請中央相關單位協助辦理。

縣府說,農委會為繼續獎勵活禽攤商轉型販售合格禽肉,獎勵措施期限延長至6月17日止,歡迎符合資格之業者踴躍參加或電洽縣府農業處畜產科洽詢(05-3620123轉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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