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第三代網站~請多多來站光臨!
當前的位置 : 首頁 > 稅務新聞 > 親屬僅設籍在原房地或新房地~----

親屬僅設籍在原房地或新房地~----

新聞字體調整: 轉寄 (1) | 推薦 (0) | 書籤 (0)

上傳日期: 2013-06-14 11:48   更新日期: 2013-06-14 11:48   天眼日報記者 田美嬋 / 嘉義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田美嬋/嘉義市報導】

親屬僅設籍在原房地或新房地, 且其戶籍登記符合下列之一者:

(一)所有權人出售已設籍之原房地(或新房地),應於出售日(訂約日)之次日起 3個月內,將戶籍由原房地(或新房地)直接遷移 至新房地(或原房地)

(二)所有權人購買新房地後出售原房地前,戶籍已由原房地遷移至新房地,或購買新房地後戶籍遷入前,即因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而出售新房地,致出售時仍設籍在留供自住之房地。

其它新聞

聯絡我們 網站導覽 線上客服 工作夥伴 小額贊助 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