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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政鴻視察取締酒駕勤務 向駕駛人宣導「酒後不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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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6-26 17:43   更新日期: 2013-06-26 17:43   府會記者 彭美玲 / 苗栗縣 報導  

【府會記者彭美玲/苗栗縣報導】

劉政鴻視察取締酒駕勤務 向駕駛人宣導「酒後不開車」

苗栗縣政府縣長劉政鴻25日晚間視察苗栗警方取締酒駕勤務,並向民眾大力宣導「酒後不開車」觀念。劉政鴻表示,百分之80的車禍都是酒後肇事,呼籲鄉親愛惜生命,絕對不要酒後開車,以免傷己害人,徒留遺憾。

苗栗縣警局統計,從6月13日至6月19日執行酒駕取締,總共取締違規酒駕70件,其中54件酒測值超過0.25毫克,依公共危險移送法辦,比去年同期明顯增加。

為加強宣導安全駕車觀念,縣長劉政鴻25日晚間到警方在苗栗市為公路與國華路口酒駕取締路檢點視察,除宣導「酒後不開車」觀念,同時發送酒駕新修正罰則宣導品,提醒鄉親千萬不要酒駕。

劉政鴻也向駕駛人宣導「酒後搭小黃(計程車)、安全有保障」,鼓勵大家酒後「指定代理駕駛」或請餐廳或警察(撥打110)代叫計程車,以維護自身及他人生命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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