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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馬公分局辦理98年度民防衛動員(萬安32號)演習協調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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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07-17 16:07   更新日期: 2009-07-17 16:11   天眼日報記者 林秋芬 / 澎湖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秋芬/澎湖縣報導】

澎湖縣馬公分局辦理98年度民防衛動員(萬安32號)演習協調會

本(98)年全民防衛動員(萬安32號)演習訂於7月28日(星期二)14時至14時30分實施,馬公分局特於昨日10時00分至10時50分假該分局3樓禮堂辦理演習協調會議,會中特邀請馬公市及湖西鄉轄內各重要機關、學校、公司、行號、旅遊業者、憲兵隊等38個單位與會,並藉由本次會議逐一向各單位宣達演習當(28)日應主動配合事項,包括「實施燈火管制」、「關閉門窗」、「暫停所有活動」、「人員、車輛立即疏散避難」、「收降國旗」等,期能提高全民防衛意識、熟稔防空演習自衛避難,達到強固國土安全防護、強化全民憂患意識、共厚植全民作戰力量之目的。

本次演習係採預告演習日期、時間方式實施,演習期間班機正常起降,惟下機旅客旅客須立即接受憲警、民防人員引導至疏散避難位置,各港口停泊船隻一律靜止;至於公民營工廠、公司照常營運,但應關閉門窗及實施人員與燈火管制,如不依憲、警、民防人員引導,將依民防法第25條第2款規定,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為提高本次演習整體成效,主持人副分局長劉丁齊指示所屬員警利用各項勤務時間,加強期前宣導作為,籲請鄉親全力支持配合,方能達到預期演習效果;對於本縣歷年來在萬安演習評核上均有傑出表現,成績均名列前矛,獲得各界及上級長官肯定,此殊榮係澎湖縣全體共同努力下之成果,更期望鄉親持續給予支持和配合,讓這屬於澎湖縣的榮耀能夠持續保持。

劉副分局長同時籲請與會各單位代表,務必配合演習期間之各項人、車管制,並接受憲、警及民防人員之引導,就近進入避難處所疏散避難,並指示所屬各分駐、派出所,利用文宣、電子看板、廣播器系統等,全面逐戶加強宣導,務使民眾周知,以利遂行演習任務,該協調會議於10時50分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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