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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恆春警察分局破獲專偷遊客車內財物竊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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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07-17 16:19   更新日期: 2009-07-17 16:22   天眼日報記者 許明松 / 屏東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許明松/屏東縣報導】

屏東恆春警察分局破獲專偷遊客車內財物竊賊

暑假開始後,恆春地區進入旅遊旺季,吸引眾多遊客、車輛進入,各風景區停車場、路邊停放了許多遊客車輛,遊客為方便遊玩把貴重物品連同手提袋放在車內,就放心地去欣賞風景、戲水,也因此成為竊嫌覬覦的目標,乘遊客離開車子後,手持鏍絲起子將車窗撐開擠壓打破後,搜括車內所有財物離去,犯案時間不超過15秒,使得暑假一開始陸續接獲遊客相繼報案稱,汽車遭破壞車窗竊取財物,本分局亦疲於奔命在各風景區埋伏,但始終讓竊嫌乘機得逞。

恆春分局分局長謝宗宏及副分局長黃榮山為此,特別指示偵查隊組成專案小組,全力清查轄內治安顧慮人口可疑對象,務必於近日內偵破。在清查過程中發現,車城地區毒品人口林○淋(68年次,有毒品、竊盜前科)曾於一週前騎乘一部機車,在出火風景區出沒,另針對遊客失竊之手機前往轄內各手機販賣店清查,發現林嫌涉有重嫌,再探訪林嫌騎乘之機車以車追人,終於在恆春鎮內一處林嫌租屋處前發現該輛機車,埋伏後進行盤查,當場取出林嫌才於98年7月15日在出火風景區及萬里桐犯案,所竊取之財物及被害人證件,林嫌表示因毒癮大,為讓二人能有毒品注射才會犯案取得現金購買毒品注射解癮。

在林嫌配合警方之下供述在十多日內,夥同另一名犯嫌潘○容(67年次,有毒品、竊盜前科)計案下40餘件竊案,供取出被害人手提袋13個(內有物品,清查中)、手機近10支(大部份已銷贓,清查中)、香港護照二本、提款卡、信用卡、健保卡、駕照及一些物品,警方現清查出約有近15名被害人受害,正連繫被害人取回失物中,全案宣布破案,移請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在被害人當中,有二位來自香港的藍姓情侶旅客在導遊陪同下乘車前往出火風景區觀賞,下車後將護照、手機等貴重物品放置車上,原以為一下子就回來,竟被林嫌等二人破壞車窗竊走物品,因護照在其中且又無手機可連繫家人,心中非常著急,對於警方能在三日內將其護照等物品全部找回,表示感謝警方的努力,也對台灣恆春警方的辦案能力稱讚不已。

恆春分局副分局長黃榮山呼籲民眾來訪恆春半島,因竊嫌打破車窗時間短暫,故務必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或先行進入飯店將貴重物品寄放櫃檯,以防宵小有可趁之機,破壞愉快的遊玩心情,同時又要修理愛車,會很心疼的,所以「它不重(手提袋),只要讓它動一動」的口號,希望進入恆春半島的遊客能謹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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