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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98%考績甲等?司法官評鑑成效不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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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7-27 02:16   更新日期: 2013-07-27 07:29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媒體報導「法官法」上路後,101年度銓敘部首度舉辦職務評比,獲得「良好」考績的司法官比例竟高達九十八%,引發考試委員與社會質疑聲浪,這與恐龍法官頻傳的現象「差很大」。民眾可能不知道,事實上法官法實施之後,授予民間司法團體成為人民投訴不適任法官的中介單位,希望藉由民間力量導正「官官相護」的現象,本周日(7/28)晚上六點快樂聯播網FM89. 3TORO刑男大律師」節目,即將為聽眾重現在今年六月份召開的一場「司法官評鑑──人民怎麼看」座談會實況,一起來看看過去一年來民間參與司法個案評鑑業務成果為何?

由台灣法曹協會、中華人權協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及台北律師公會舉辦的座談會中,與會人士一致認為,他們即使接到民眾申訴,政府卻不願配合提供證據,無從調查司法官的不當行為,造成成效不彰。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蘇友辰表示,雖然目前各民間司法團體都陸續接到申訴案件,但由於缺乏「資訊分享權」,使得要進行調查時,法院都以偵查不公開為由,連開庭時的錄影光碟都無法讓民間司法團體調閱,根本無從查起,更無法將濫權起訴或嚴重違反辦案程序的司法官交付個案評鑑。

蘇友辰強調,既然法官法開放人民檢舉不適任法官和檢察官,就應該要配套開放讓請求個案評鑑者得以聲請閱卷或規畫其他適當管道,已取得檢舉事證做為申訴或陳情的依據。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秘蕭逸民指出,目前辦理司法官評鑑申訴案件遭遇到許多困難,如官方未積極宣導民間團體可辦理司法官評鑑申訴管道,導致民間團體受理的案量過低(官方每年收到人民檢舉案量是數以千計,而民間一年只有三百多件),以至於難以看到法界整體運作狀況。此外評鑑委員會為承擔轉介案件給民間團體的責任、法官評鑑請求期時效過短、民眾缺法對法官法和司法官評鑑的教育等,也都是必須改善的課題。

現場與會人士反映,一般民刑事法官都受評鑑,行政法院法官也要一同受評鑑,不然不公平!行政法院長期以來被譏諷為敗訴法院,失去獨立審判公信力,是亟需改革的一環!台灣法曹協會理事長高思博也承認,行政法院法官的評鑑的確是大家沒想到的。司法院司法行政廳黃國忠廳長則表示,行政法院的法官也應該接受評鑑,並沒有區別,現在只是執行的技術上的問題,他本人也接過一些人民申訴的案件,但大部分都是著重在法官態度的問題,但他強調,基本上就評鑑的部分都是一致性的。更多精采的內容,請準時收聽TORO刑男大律師節目,或上WPN世界民報全球資訊網http://www.worldpeoplenews.com/收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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