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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小事就是警察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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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02-21 03:15   更新日期: 2009-02-21 17:17   天眼日報記者 吳正男 / 嘉義市 報道  

【天眼日報記者吳正男/嘉義市報道】

春節期間放鞭炮象徵熱鬧與除舊布新,然而如果任意燃放鞭炮擾亂鄰居的安寧,可能挨罰。年節假期,燃放鞭炮是中國傳統不可或缺習俗之一,其有吉慶和除舊佈新的雙重意義,在以往傳統農業社會因地廣人稀較無噪音感受,惟現今狹小都市生活環境中,確是不容忽視的問題。嘉義警分局於昨日淩晨1時3分許受理民眾指稱:嘉義市東區吳鳳北路靠近林森西路的00廟會活動妨害安寧,請派員勸導。案經該分局北門所員警到該地點週邊巡守未發現報案情事,惟經電詢問報案人後稱係吳鳳北路上有一遶境遊行隊伍準備返回休息時,沿線打鼓造成音量過大影響安寧,才向警方報案。

依據「噪音管制法」規定主管機關雖係環保單位,市民發現公告噪音管制區內的時間、地區或場所有燃放爆竹致妨害他人生活安寧,大部分居民均會向警察檢舉,擬於權責問題,警察在受理報案後會在最短時間內到場勸導。幾乎少有環保單位出面處理並依據「噪音管制法」規定處罰鍰。然該分局主動與環保局反應,該局表示已製作「噪音防制宣導系列-環保鞭炮錄音帶及光碟片」,除於春節期間加強宣導噪音防制工作,以環保鞭炮錄音帶取代燃放傳統爆竹,並希望由民眾自身約束做起,考慮個人行為對週遭環境的影響,共同維護環境安寧。

警察同仁於受理市民請求(報案)後,均立即赴現場關心,讓市民覺得警察隨時在身旁,同時也呼籲市民多留意身旁可疑人、事、物,如有發現與居家周邊環境影響治安之可疑事,請立即發打110報警,為民服務、偵查犯罪、維護社會治安,不分身分輕重,正如局長劉柏良所訓示,,嘉義市政警察局第二分局將持續努力,達成治安好、交通順與服務佳的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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