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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警分局辦理98年暑期「青春專案─反飆車、勿酒後駕車及防制交通事故」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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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07-22 16:51   更新日期: 2009-07-22 16:54   天眼日報記者 黃義雄 / 苗栗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黃義雄/苗栗縣報導】

苗栗警分局為營造「人守法、路順暢、車安全」之交通環境及維護青少年身心安全,提倡正當休閒活動,於7月22日上午在苗栗警分局辦理98年暑期「青春專案─反飆車、勿酒後駕車及防制交通事故」宣導活動,邀請苗栗警分局轄內大眾運輸業、餐飲業、社區團體及學校等單位,共計有150人參加。

今天宣導課程中,苗栗警分局以酒後駕車之危險性為主題,進行交通安全宣導及教導如何避免酒後駕車。苗栗警分局為了增加活動樂趣,特別在課程活動中以小組競賽方式,進行交通法律搶答比賽,並配合發放反毒、反飆車、反性侵害、反打工詐欺等宣導品,讓參與的民眾在充滿歡樂趣味競賽中,能加深法律概念與交通安全常識。

苗栗警分局表示,有鑑於近年來酒後開車的危險性,有許多駕駛人貪圖一己之便利而危害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財產之安全,造成終身憾事,所以特別在如何避免酒後駕車課程中,宣導飲酒四原則:

1.酒後不開車,Taxi來代步!

計程車隨手一招,方便又舒適,何苦酒後開車冒生命之險而徒留遺憾。

2.酒後不開車,CALL親友送一程!

酒醉別客氣,CALL親朋好友來接送,親友不嫌煩,平安最重要。

3.酒後不開車,HOTEL歇一歇!

酒醉別逞強,找家飯店歇一歇,酒醒後再開車,清醒上路最平安。

4.飲酒四缺一,指定DRIVER最安全!

四人作伴飲酒,一人保持清醒,平安送達友人歸,下次聚餐機會多。

苗栗警分局副分局長陳志榮在宣導課程中表示,民國95年至97年,全國因酒駕肇事死亡的民眾高達1746人,酒後駕車肇事是死亡車禍主要原因,而苗栗警分局轄內於97年共發生16件死亡車禍,其中有10件是酒醉駕車肇事所造成,佔肇事因素比例非常高,酒後駕車已成為"馬路殺手",帶給很多家庭痛苦和傷害,呼籲民眾確實守法,勿酒後駕車、闖紅燈、超速…等,全民共同防制交通事故發生,以確保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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