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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枋寮分局查獲專破車窗竊財,不取被害人證件以減少報案率,狡滑竊嫌仍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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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8-19 23:34   更新日期: 2013-08-19 23:34   天眼日報記者 王梭熙 / 屏東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王梭熙/屏東縣報導】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枋寮分局歷經2個多月跟監、蒐證,於日前查獲吳00破壞汽車車窗竊取財物案,查獲吳嫌涉犯南投、台南、高雄及屏東等各大風景區停車場內數十起車內財物遭竊案,警方並於吳嫌所駕自小客車上起獲特製一字鈑手、螺絲起子等犯罪工具,全案依違反刑法加重竊盜罪嫌移送偵辦。

屏東縣枋山地區於今年6月間發生數起自小客車車內財物失竊案,轄區枋寮分局獲報後,立即展開調查。分析歹徒犯案手法係以鈑手或螺絲起子破壞停放於路旁、停車場之自小客車車窗、門鎖,進入竊取被害人車內財物。經調閱案發現場監視器,層層過濾,鎖定竊盜慣犯吳00,立即派員跟監蒐證。惟吳嫌相當狡猾,犯案前會熟記後方車輛車號,並不時停於路旁觀察有無警察跟監尾隨,加上破窗(門)手法老練,僅僅不到10秒時間即可進入被害人車內竊財,且除被害人錢財外,可供追查被害人身份之3C產品、證件一概銷贓或丟棄湮滅,致使警方難以人贓俱獲,另外吳嫌覷準被害人「失財事小、報案麻煩」的心理,為減少被害人報案,吳嫌下手行竊車內皮包後,僅竊取皮包內現金、財物,證件資料一律原封不動放回車內,因被害人都是外出遊客,都有失財事小心理,不願向警方報案,亦造成警方追查不易。案經枋寮分局長達2個月跟監蒐證,於16日見事證明確、時機成熟,枋寮分局偵查隊員持搜索票至吳嫌租住處及犯案車輛執行搜索,終將吳嫌逮捕到案,並擴大清查發現吳嫌共犯下數十起同類型竊案,犯行遍佈南投、台南及高屏等地風景區,其行可謂罪大惡極。

枋寮分局循線通知多名遭竊後未報案之被害人製作筆錄,被害人均表示,當初快樂出遊,卻因財物失竊遊興大敗,非常感謝警方將歹徒繩之以法,還其公道。對於警方能將如此狡猾之竊賊查獲,也由衷感到佩服及欣慰。另吳嫌犯案數之多,連吳嫌都無從記憶,希望其他被害人能向枋寮分局偵查隊(聯絡電話:08-8782188)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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