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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涉及廣告不實,如經查證屬實可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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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9-04 23:11   更新日期: 2013-09-04 23:11   天眼日報記者 梁朝琴 / 台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梁朝琴/台南市報導】

標榜無化學添加物的「胖達人手感烘焙麵包」,遭查獲使用多款人工香精,雖為合法添加物,但和所宣稱的「全天然」並不相符,涉及廣告不實,延續著胖達人風波,臺南市政府衛生局亦陸續稽核多家烘焙食品,天然當道,故坊間常充斥著標榜使用天然酵母製成的麵包,這些產品常訴求「天然、手感」及偏高的產品價格,食品香料分天然香料及食品合成香料,業者可依需求適量添加於食品中,只要宣稱與食材相符並未違法,但產品實際製作加工過程卻常不符消費者期待。

因應近年來接二連三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案已於102619日經總統公布並實施,主要加重食品業者的責任及違規行為罰鍰與刑責,以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讓食品安全管理更加完善。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為讓本市食品製造、販賣業者進一步了解法規內容,於日前陸續辦理多場講習會,透過說明會的舉辦,讓業者認識新公告之食品衛生管理法並讓業者們了解食品安全管控的重要性。根據食品衛生管理法之規定,其產品如涉及廣告不實,經查證屬實可依違反該法第28條爰依同法45條之規定,處行為人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故請食品製造、販售業者應確實遵守,切勿以身試法。

為了維護民眾身體健康,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持續加強食品查核輔導並裁處誇大不實之標示及廣告以維護民眾健康及保障消費者權益。民眾若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歡迎逕洽衛生局食品衛生科,洽詢專線0800-2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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