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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衛生局辦理「貪污罪被告不說明財產來源罪」宣導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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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07-28 21:53   更新日期: 2009-07-28 21:55   天眼日報記者 鄭文琳 / 澎湖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鄭文琳/澎湖縣報導】

為宣導員工熟稔「貪污罪被告不說明財產來源罪」條文內容及灌輸正確法治觀念,澎湖縣政府衛生局特於日前下午於該局3樓員工訓練教室舉辦98年度「貪污罪被告不說明財產來源罪」暨「e世代公務員應有的法治觀念」宣導講習,並於講習會中安排「反毒」宣導短片欣賞課程。

貪污治罪條例增訂第六條之一及第十條第二項條文內容即所謂「貪污罪被告不說明財產來源罪」的立法精神,且於本(98)年4月24日正式施行,由於條文內容與公務員有著密切利害關係,故而有加強宣導之必要性。

其次;緣於少數公務員對法律常識觀念認知薄弱,故而衍生違法亂紀情事,輕則損及個人清譽,重則危及社會國家形象聲譽,顯見強化公務員法治觀念的重要性。

此次講習係由該局政風室吳文生主任擔任課程講師工作,吳主任本著與員工分享及共勉同理心詳細對與會員工講解宣導,期望以最接近貼切方式達到教化實質效果,與會人員亦能藉由吳主任的引領深入熟知攸關切身利害關係的領域,咸認受益匪淺。

講習會中所安排穿插的「反毒」宣導短片係由法務部監製之DVD影片,衛生局期以實際行動宣示全力配合及支持法務部「反毒」政策決心。

為驗收及強化與會人員講習成效,特於講習中隨機穿插有獎徵答,藉以掀起會場參與熱烈氣氛。

澎湖縣政府衛生局亦藉此提供法務部「廉政檢舉專線」(02)-23167586,並鼓勵民眾多加利用且勇於檢舉不法,檢舉公務人員貪污瀆職只要一通電話就能搞定,不但全程保密,只要正確署名並且查證屬實經法院判決有罪者,最高還有新台幣一千萬的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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