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第三代網站~請多多來站光臨!
當前的位置 : 首頁 > 綜合新聞 > 屏東蓮霧安全請消費大眾安心食用

屏東蓮霧安全請消費大眾安心食用

新聞字體調整: 轉寄 (0) | 推薦 (0) | 書籤 (0)

上傳日期: 2009-02-22 03:00   更新日期: 2009-02-22 17:02   天眼日報記者 許明松 / 屏東縣 報道  

【天眼日報記者許明松/屏東縣報道】

圖說:縣長曹啟鴻與農會總幹事們一同大口吃蓮霧

日前傳出北部某家量販店所販賣的蓮霧被驗出含農藥殘留問題,屏東縣政府為消弭消費者疑慮,於昨日下午緊急召開記者會說明澄清,曹縣長強調,這只是個案問題,消費者無須恐慌,屏東蓮霧絕對是安全的,請消費大眾安心食用。

此次記者會由曹啟鴻縣長主持,特別邀請產地農會總幹事參加,計有屏東縣農會總幹事黃瑞吉、枋寮地區農會總幹事鄭清水、南州地區農會總幹事林建成、林邊鄉農會總幹事黃金順、佳冬鄉農會總幹事余慈苗及農業處長林景和,曹縣長首先針對本次蓮霧事件說明,蓮霧是屏東縣主要經濟作物,今年受病蟲害及寒害影響,農民遭受損失,這次又遭不平等農藥殘留檢驗,影響蓮霧產業,真是屋漏偏逢連夜雨。曹啟鴻向記者說明本次蓮霧農藥殘留檢驗問題,這純粹是個案事件,不至影響其他果農權益,有問題蓮霧來自三重行口商,分別向16處商家購買,不能因為這16處商家有問題,就連帶影響全部屏東善良農民,這是不公平的,所以強烈建議中央以後公佈不合格名單時,直接將農民公佈出來,以免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曹啟鴻表示,屏東縣長期來推動生產履歷,但現在中央不重視,如果全國都能推展生產履歷,就不會造成今日找無源頭的情形,讓廣大農民陪葬。他呼籲中央應正視生產履歷的重要性,積極輔導生產履歷並落實管理。曹啟鴻還說,現行的農藥管理法中,農藥必須經登記及田間試驗才能使用於特定蔬果,但農藥商通常為了節省約100萬元的登記費,而便宜行事,事實上應由政府單位來做,讓農民有廣大的使用範圍。曹啟鴻強調,本案例抽驗的蓮霧農藥殘留護汰芬(flutriafol)推薦在漿果類作物,如葡萄、玉米等殘留容許量為0.2ppm,此次抽測蓮霧之殘留量為0.02ppm,蓮霧亦屬漿果類,惟該農藥尚未登記於蓮霧這項作物,實屬不合理,中央農政及衛生單位應找出同一個標準,以免受傷害的都是農民。

曹啟鴻對屏東縣積極落實農藥安全管理相當有信心,他強調吃屏東蓮霧「安啦」,他與農會總幹事們一同大口吃蓮霧,用行動證明蓮霧的品質安全,也呼籲全國消費者安心吃蓮霧。

農業處表示,本案例發生後農糧署及縣政府已經加強對農民教育,宣導用藥準則,並加強田間抽驗,經檢驗結果皆符合規定。農業處也說明,經過此事件後,農民應有更深體會,現在消費者對於農產食品衛生安全標準要求很高,在生產高品質農產品時,對於用藥準則一定要確實把關,以免影響消費者信心,對於整個產業造成嚴重衝擊。

其它新聞

聯絡我們 網站導覽 線上客服 工作夥伴 小額贊助 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