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第三代網站~請多多來站光臨!
當前的位置 : 首頁 > 稅務新聞 > 受扶養者年度中滿20歲或年度中畢業,應如何申報綜合所得稅?

受扶養者年度中滿20歲或年度中畢業,應如何申報綜合所得稅?

新聞字體調整: 轉寄 (1) | 推薦 (0) | 書籤 (0)

上傳日期: 2013-10-11 10:52   更新日期: 2013-10-11 10:52   天眼日報記者 葉美惠 / 嘉義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葉美惠/嘉義市報導】

受扶養者年度中滿20歲或年度中畢業,應如何申報綜合所得稅?

嘉義市市民陳先生來電詢問:女兒今年23歲大學剛畢業,請問102年綜合所得稅應如何申報?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表示:納稅義務人之子女或兄弟姊妹在年度中滿20歲或者滿20歲以上而在年度中畢業,可以選擇獨立申報或由納稅務人申報為扶養親屬。

該分局提醒,如果選擇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為扶養親屬,當年度仍可按全年的免稅額扣除;但受扶養親屬如有所得,也應合併申報。

其它新聞

聯絡我們 網站導覽 線上客服 工作夥伴 小額贊助 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