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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建和 : 願以無彩青春 換冤案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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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10-14 08:25   更新日期: 2013-10-14 23:29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馬總統在國慶演說中提到身為總統的首要任務,就是遵守憲法,落實憲政,讓人權獲得保障,法治得到貫徹,司法獨立而公正……。在台灣司法人權的進步是許多無辜民眾的犧牲所換來的,長期關心台灣司法人權的「TORO刑男大律師」節目(FM89.3快樂聯播網),本週日(10/13)晚間六點到七點,特別邀請到經過司法纏訟21年獲判無罪定讞的蘇建和,談蘇案三位當事人犧牲了青春歲月換取刑事訴訟審判制度進步,如何將自己的受冤苦難化成一股對人性關懷的力量,更期待台灣的司法制度能夠朝更良善的方向進步。

檢警刑求 非法取得自白

司法的改革代表民主社會的進步,及國家對基本人權的落實,「蘇建和案」能刺激刑事訴訟制度及警察制度之改善?蘇建和提到造成冤獄的主因:一個是權力的傲慢,通常司法人員都很優秀,當然也不會故意冤枉好人,但是司法人員會自認為已經獨立審判,自認也認真看過案件,然而卻因為沒有真正了解案件背後的整個過程而造成冤案。另一個原因是沒有科學辦案,他說:「當時連我們的指紋都沒有,警察就說是我們犯的,法官就判我們死刑了。」

蘇建和提到,一開始命案現場刑事鑑識有採集到指紋、毛髮,也有錄影存證鑑識,後來也以指紋抓到嫌犯王文孝,當時王文孝承認是一人犯案,但因為原來的錄影帶不見了,警察懷疑不可能一個人所為,於是就抓了蘇建和三人,因為隔離偵訊 ,警察便開始刑求,要求他們看筆錄並簽下不實自白。他提到台灣的整個刑事鑑識制度,可以說是非常的薄弱,根本不是採科學辦案,其實都是用人犯的自白來當作破案的證據。

願以過去的犧牲 期盼司法更進步

蘇建和提到,他的人生真的很悲哀,21年的青春都沒了,爸爸也為了救他而活活累死,犧牲了生命,一般人看命案新聞、報紙都會想「跟我有什麼關係,我又不會去犯法」,可是他個人覺得就機率而言,人人都有可能被冤枉 ,所以更應該堅持有一個好的司法制度,而且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好法律,保障善良的老百姓,而不是只對那些官員或是有錢人,這是他很卑微最基本的一個小小要求。

「真心希望永遠不要再看到第二個冤案」蘇建和對司法改革比別人更多一層期盼,他藉著刑男大律師,謝謝22年來所有關心他、幫助過他的人,因為對他而言,都是這些力量在背後溫暖的支持他,讓他不至於瘋掉。節目中蘇建和要分享:生為一個人,不是要去做什麼偉大的事情, 而是去堅持如何做對的事情,觸動人心的精采內容請準時收聽TORO刑男大律師節目或上WPN世界民報全球資訊網http://www.worldpeoplenews.com 收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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