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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為總歸戶制,同一縣市稅單只有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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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10-18 12:16   更新日期: 2013-10-19 00:19   天眼日報記者 李文怡 / 花蓮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李文怡/花蓮縣報導】

地價稅為總歸戶制,同一縣市稅單只有一張


瑞穗鄉王先生來電查詢表示他在花蓮縣共有土地3筆為何只收到1張地價稅單,擔心因此漏繳地價稅。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據土地稅法第15條規定,地價稅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每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之地價總額計徵之。亦即係採總歸戶制及累進稅率計徵。所謂總歸戶制,即指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內所有的土地合併歸成1戶,再按其地價總額依各該直轄市或縣市土地(不包括農業用地、工業用地、礦業用地及免稅土地)7公畝之平均地價為累進起點地價計徵地價稅。所以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內雖有多筆土筆地,仍只會收到1張地價稅繳款書。

如您想要進一步了解相關法令規定,歡迎利用該局網站:http://www.hltb.gov.tw或撥080038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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