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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炸油苗栗縣衛生局查驗結果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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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07-30 17:52   更新日期: 2009-07-30 17:53   天眼日報記者 劉鳳瑩 / 苗栗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劉鳳瑩/苗栗縣報導】

苗栗縣衛生局30日公布六月到七月油炸油查驗結果共稽查52家,其中包括麥當勞8家、肯德基4家、達美樂2家、中式餐廳22家、路邊攤及小吃店6家、其他業者10家。不合格有6家,分別為竹南(大西洋四季複合式名店、拉亞漢堡)、通霄(瑞麟美而美早餐店、萬里香冰店、大新快餐)、苗栗市(董家肉圓肉羹專賣店),不合格率一成一,已要求不合格業者立即換油,並經限期改善後,複查符合規定。

衛生局長羅財樟說,不合格6家業者,除現場請業者立即換油外,並擇期複驗,如複驗仍不符規定,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0、31條規定,處6至30萬元罰鍰。長時間油炸食物之餐飲業者,應選用穩定度高之油炸油,其於靜置冷卻期間,應有良好之防護措施,以避免油炸油脂快速氧化。諸如:將油炸油置於陰涼乾燥且無日光直射之處、遠離熱源(例如:瓦斯爐、油炸鍋、蒸鍋等)、用畢後應立即蓋緊瓶(桶)蓋等。

衛生局呼籲餐飲業者正確使用油炸油,為防止油炸油脂快速氧化,業者於烹飪食物時,應避免不必要之加熱。油炸過程中,應隨時把油炸過程產生之懸浮物或沉澱之油渣予以去除,並應將油炸油以有效方法過濾,以減緩氧化之速度。

衛生局長羅財樟呼籲消費者在選購油炸食品時應檢視油質有下列任一狀況時,可以確認已劣化至不可再使用之程度。

(一)發煙點溫度低於攝氏170度時(亦及油炸油於低溫時即已冒煙)。

(二)油炸油色深且又粘漬,泡沫多、大,有顯著異味且泡沫面積超過油炸鍋二分之ㄧ以上者。

(三)酸價超過2.0時。

(四)油炸油內極性物質含量達25%以上者。

苗栗縣衛生局為達到有效監測縣內油炸油品質狀況及以消費者角度關心市售食品衛生安全計畫招募食品志工,期使更多民眾與衛生行政單位共同為市售食品衛生安全把關。

歡迎有興趣民眾踴躍報名參加。即日起逕向衛生局食品課報名。(電話:037-336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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