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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機關開稅單換鈔票?萬年稅單無法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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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10-29 12:50   更新日期: 2013-10-29 22:34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報載針對富人課稅設計的最低稅負制,明年課稅門檻由600萬元提高到670萬元,繳稅戶數將從4300戶降到1000戶以下,使得稅收大減,難道台灣真的是富人的避稅天堂?每年的財政短缺是否會強加在老百姓身上呢?要如何制衡稅務機關濫開稅單呢?長期關心台灣稅法、司法人權的「TORO刑男大律師」節目(FM89.3快樂聯播網),本週日(10/27)晚間六點到七點,特別邀請理律法律事務所劉昌坪律師分析稅官濫開稅單無法制衡的「萬年不死稅單」現象及其可怕後遺症!

民眾如果認為稅單有錯,跑去找稅務機關理論時,稅務人員通常會要民眾去走復查程序,然而大部份人都不知道,手上這一張有爭議的稅單要撤銷比登天還難!劉昌坪表示,人民收到「萬年不死稅單」好像猶如天神懲罰薛西佛斯,讓他把石頭推上山,每次快要到山頂,石頭就會滾下來,周而復始永無止境!當納稅人不服課稅時,從申請復查到訴願,最後行政訴訟判決確定勝訴,當事人以為得到正義申張,但是實務上行政法院判決傾向只撤銷復查決定而不撤銷原處分,換句話說就算當事人歷經了三年五年在行政法院獲得勝訴,仍然無法撤銷稅單,稅務機關又會再重核復查決定。

劉昌坪提到,因為行政法院的法官有一種錯誤觀念:若判決把原處分稅單撤銷的話,稅務機關無法再一次發動課稅權,就會影響國家的稅收;因此行政法院沒有明文把原處分撤銷,而只是撤銷復查決定,造成的結果是稅捐機關在法院判決之後沒有節制的又濫行核課權,重新做成復查決定,逼著人民再走訴願跟行政訴訟;劉昌坪說,復查的目的原是要讓稅捐機關有一個自我檢視原處分是否正確的機會,但實務上卻造成更大的問題!

他提到法院存在的目的是幫人民解決問題而不是創造問題,他說到:萬年稅單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的訴訟權,訴訟程序無法「有效解決紛爭」和「能夠在短時間解決問題」,民眾訴訟權被嚴重剝奪。

稅捐機關為了課稅保全,除了禁止當事人不動產的轉讓、凍結銀行資產更限制居住遷徙自由,劉昌坪提到,為避免萬年不死稅單違反訴訟權、財產權更影響人民的遷徙自由,他認為設立專業的稅務法庭,法官對稅單做最終的判決是一個解決的方式,如果法官專業不足,在制度設計上可以補充會計或稅務專長人員來協助行政法院的法官,讓他更瞭解完整的稅案內容;而涉及更專業部分,可以透過鑑定制度,讓法官從容自信地完成判決書,劉昌坪呼籲最重要的是「行政法院的法官在處理稅務案件的基本立場上應該要站在人民的立場,為人民著想」,更多精采內容請準時收聽TORO刑男大律師節目或上WPN世界民報全球資訊網http://www.worldpeoplenews.com 收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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