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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公布本(98)年8月份將執行「全縣性取締酒後駕車勤務」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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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07-31 11:41   更新日期: 2009-08-01 15:14   天眼日報記者 劉麗蓉 / 新竹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劉麗蓉/新竹縣報導】

酒後駕車肇事為近三年來之新高,鑑於時序進入炎炎夏日將成為酒後駕車肇事高峰期,為防制酒後駕車肇事及交通安全,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公布本(98)年8月份將執行「全縣性取締酒後駕車勤務」專案時間,警告駕駛人如酒後駕車可能造成「喝得醉醉、撞得碎碎」。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將於本(98)年8月1、7、12、22、27等5日(18時起至翌日6時止),執行「全縣性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於轄內易酒後駕車肇事(含大型貨車經常行駛)路段計19處,動員各分局及保安隊、交通隊等約180名警力執行,請民眾配合警方稽查取締,共維交通安全。

該局交通隊隊長黃振煥表示:呼氣酒精濃度達0.25mg/L(毫克/公升)時開車既違法又危險,至於喝多少酒會達濃度,則因人而異,但一般與體重成正比,茲提供「身體酒精濃度與肇事率(行為表現)之關係表」、「體重與呼氣酒精濃度達到0.25mg/L之飲酒量計算表」供民眾參考。

依據分析統計:本(98)年1-6月份本縣共發生駕駛人因酒後駕車肇事案件248件,並造成6死亡、206人受傷之案件,高居肇事死亡案件肇因排行榜前三名,可見酒後駕車之行為相當嚴重。鑑於時序進入炎炎夏日將成為酒後駕車肇事高峰期,值得駕駛人警惕,不可不慎,以免酒後駕車而「喝得醉醉、撞得碎碎」。

本項取締酒後駕車工作本局將持續嚴格執行,以促使駕駛人知所警愓,充分尊重用路者行車安全及享有無障礙的通行空間,以免逞一時之快,如發生車禍必害人害已,後悔莫及,以免遺憾終身。

附檔: 身體酒精濃度與肇事率(行為表現)之關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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