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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縣首創原民鄉家暴通報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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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08-05 19:48   更新日期: 2009-08-05 19:51   天眼日報記者 謝美瑩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謝美瑩/高雄市報導】

高雄縣首創原民鄉家暴通報機制

原住民部落忌諱「家醜外揚」,家暴受害者往往遭受部落群體壓力,不敢依法向有關單位求救。高雄縣首創原民鄉家暴通報機制,因作法尊重原住民部落文化,6月1日試辦以來反映良好。

社會處旗山社福中心主任林聖峰表示,其實這個機制的成立是縣府衛生局黃志中局長的發想,因為茂林、那瑪夏及桃源等三個原住民鄉,除了有特殊部落文化,也因缺乏醫療資源,衛生所扮演重要角色;故由衛生所取代一般醫療院所,與原住民鄉的家庭暨婦女服務中心合作,會同警方,發揮家暴通報防制及處遇的功能。

原住民部落中,部落傳統文化往往凌駕於人身安全及權益,依法定機制「硬碰硬」,不但會讓受害人面對強大的群體壓力,也很難發揮家暴防制及處遇功能。

茂林鄉家婦中心社工張小燕指出,由於這種社會壓力,目前原住民鄉家暴受害者會先暫時安置在警局,她就曾經遇過警員抱怨,安置某受害者後,被加害的丈夫反過來誣指警員性侵害其妻,而這名被打的太太竟也在壓力下配合先生的說法。

另外,遭受家暴的孩子,因為在部落長大,若要送到外地安置,也很容易對平地的寄養家庭產生不適應的情況。

試辦新機制後有衛生所的加入,不僅運作上拓展不少資源,衛生所醫護人員在部落中頗受尊重,進行宣導、勸說時,有時比社工還有力。衛生所人員也常常利用戒酒宣導時,一併置入家暴防制理念,事半功倍。

林聖峰說,這個機制最大的功能還在「增能培力」,因為家暴受害者即使遠離部落安置,仍不可能和子女或家人不往來,被加害人找到的機會很高。唯有透過不斷宣導、輔導,以預防家暴,並為受害案主做好心理建設,案主最後才能做出最好的抉擇,走出家暴的陰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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