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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前鎮分局查獲販賣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及涉嫌持槍強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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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4-02-12 21:38   更新日期: 2014-02-12 21:38   天眼日報記者 向文娟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向文娟/高雄市報導】

高雄市前鎮分局專案小組於1026月間接獲線報指出,家住高市楠梓區之男子林○盛,涉嫌販賣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專案小組成員立即分工蒐證,並向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呂襄閱主任檢察官幸玲、楊主任檢察官婉莉、洪檢察官瑞芬指揮,於10281日順利於林嫌家中查獲約1公斤之安非他命。

林嫌於警詢中矢口否認有販賣毒品之嫌,辯稱「警方查獲之毒品,係10278日凌晨4時許,遭5名分持手槍及電擊棒之不詳男子侵入渠住家強盜時,遭渠極力反抗,而遺留於渠住處內」。專案小組除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林嫌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並續向呂襄閱主任檢察官、楊主任檢察官及洪檢察官報告。

專案小組成員秉持團隊分工精神,總共調閱近百支監視系統分析比對、追蹤,查知歹徒所使用之交通工具為喜美雅哥自小客車,車牌為XR-○○○○號,立即以車追人方式查出該車之使用者為犯嫌楊○郎,振奮專案小組成員信心,繼續查察蒐證、查訪證人,終將其餘4名犯嫌之真實身份查出。

經查,楊、徐2嫌係因毒品買賣而與林姓被害人發生嫌隙,致懷恨在心,2人始開始計畫教訓林某,楊嫌即聯繫小弟許、王2人及友人馬嫌等5人,由楊嫌提供犯案用槍枝、電擊棒,並駕駛XR-○○○○號自小客車前往林某家中行搶,惟電擊棒遭林某搶下,一群人才忿然離去,直到返回楊嫌家中分贓。

專案小組成員在呂襄閱主任檢察官、楊主任檢察官及洪檢察官指揮下,於103021119時許分別循線將涉案之楊○郎、徐○雄、許○一、馬○正、王○傑等5名犯嫌逮捕到案,並於楊嫌家中客廳沙發下,起獲作案之仿半自動手槍1把、子彈5發等贓證物,惟搶得之財物,業已分贓花用殆盡。全案於偵詢後,依強盜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案,將楊嫌等5人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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