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第三代網站~請多多來站光臨!
當前的位置 : 首頁 > 警消新聞 > 高市年輕男客買春遇大媽,不敢性交用口交

高市年輕男客買春遇大媽,不敢性交用口交

新聞字體調整: 轉寄 (0) | 推薦 (0) | 書籤 (0)

上傳日期: 2014-03-13 23:51   更新日期: 2014-03-13 23:51   天眼日報記者 王梭熙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王梭熙/高雄市報導】

高雄市一名27歲的葉姓男子,因年輕力盛又無結交女友,旺盛的精力無處發洩,至林園區鳳林路的一家養生館想尋求慰藉,葉男看該店外觀頗有看頭,心想應有合適的妹妹可以服務,一解撩燃難耐之性慾。但葉男進入該養生館後,店內只看見一位年紀頗大的女服務生,只好硬著頭皮讓其服務,但不敢從事全套姦淫性交易,只讓女服務生按摩及手淫口交直至射精。雙方完事後,就被警方臨檢查獲,員警查閱身分證件時,葉男得知大姊的年齡足足比他大1倍,當場為之咋舌,還被警方臨檢查獲買春犯行,徒呼倒楣透頂!

林園警分局行政組於12日晚間依據檢舉情資,臨檢探查鳳林路上一家美容養生館,在該店6號房間查獲葉姓男子與楊姓女服務生共處一室,但葉男僅著內褲,急忙要穿上長褲,雙方言語閃爍、神情惶恐,經警方環顧檢視房內,當場在按摩床上方木櫃內查獲已使用過保險套1個及衛生紙團,兩人啞口無言遂坦承以新台幣15百元代價,從事按摩與口交性服務。

警方偵詢時葉男表示,進入該店後只有楊女一人服務,別無選擇,看楊女年齡應該比自己大,本想偃旗收兵,但楊女說她很會按摩,心想既來之則安之,只讓楊女從事按摩撫摸及口交猥褻等服務,未做全套性交易,看不出楊女的實際年齡,當知悉楊女比自己大上一倍後,神情更顯得落寞悵然,讓員警不覺莞爾。楊女亦坦承不諱,並供稱所得15百元本身得利9百元,老闆廖姓男子抽佣得利6百元,經由老闆聘僱同意得以在該店與男客從事性交易,雖廖男矢口否認犯行,警方於偵訊後依涉嫌妨害風化罪嫌,將廖姓負責人移送偵辦,共同從事性交易的楊女與葉男則依妨害善良風俗案裁處罰鍰。

其它新聞

聯絡我們 網站導覽 線上客服 工作夥伴 小額贊助 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