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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樓供公共通行者,免徵房屋稅

但如設攤使用或封閉圍用,應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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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4-05-27 08:50   更新日期: 2014-05-28 00:23   府會記者 林櫻美 / 花蓮縣 報導  

【府會記者林櫻美/花蓮縣報導】

騎樓供公共通行者,免徵房屋稅,但如設攤使用或封閉圍用,應課徵房屋稅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騎樓房屋稅之徵免,應視有無供公共使用而定。如僅供公眾通行,未作其他使用,依規定可以免徵房屋稅。但騎樓全部或部分供設攤營業使用或封閉圍用,將依其使用情形,分別改按適用稅率核課房屋稅。

稅務局提醒民眾,每年都有房屋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如查有房屋騎樓封閉或使用情形變更時,會發函通知納稅義務人改課,民眾收到通知函時,請仔細核對,若有不符或任何疑問,請儘速向該局查詢,以保障自身權益。

納稅義務人若仍有任何疑義,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386969、24小時不打烊服務專線03-8226121或至該網址http://www.hltb.gov.tw 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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