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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坐月子中心之收入係課徵綜合所得稅抑或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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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4-06-04 09:56   更新日期: 2014-06-04 23:58   天眼日報記者 葉美惠 / 嘉義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葉美惠/嘉義市報導】

經營坐月子中心之收入係課徵綜合所得稅抑或營業稅?

經營坐月子中心之收入如何報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表示:從事產婦膳食服務及初生嬰兒看護之「坐月子中心」,向產婦或嬰兒家長收取膳食費或服務報酬,係屬營業稅法第1條規定之銷售貨物或勞務,現行營業稅法並無免稅規定,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並非課徵綜合所得稅(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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