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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懸浮微粒 各局處訂計畫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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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4-06-18 18:32   更新日期: 2014-06-18 22:02   天眼日報記者 歐陽屏竹 / 台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歐陽屏竹/台南市報導】

臺南市政府致力改善空氣品質, 16日舉行懸浮微粒管制跨局處分工會議,針對8項容易產生懸浮微粒的污染來源,確立管制目標,擬定25項行動管制策略,希望在109年懸浮微粒及細懸浮微粒年平均濃度達成每立方公尺65微克、每立方公尺15微克 的國家目標。

會議是由秘書長陳美伶主持,15個與懸浮微粒管制工作相關的局處與會,逐項討論各項管制行動措施,確認各項工作的權責單位。例如經發局負責工業區內的道路洗掃,導入企業道路認養與新設立餐飲業源頭管制;工務局訂立規範推動公共工程圍籬美化,核發工廠堆置場許可證時應會同環保局審查,要求設置環保措施及許可證;經發局則積極輔導業者棄重油或生煤等改用其他潔淨燃料;交通局要求車齡5年以上的公車自今年開始全數到檢,同時持續加強推行各項具體管制工作。

環保署監測,臺南市去年的懸浮微粒年平均濃度每立方公尺73.4微克,細懸浮微粒年平均濃度每立方公尺30.5微克。分析懸浮微粒主要來源以車輛行駛揚塵最多佔36%,其次是營建工地佔19%,工廠12%、柴油車7%、機車3%、裸露地表及餐飲業各佔4%。各局處將依權責致力減少各項污染源,改善空氣品質。

跨局處分工會議同時決定,各項分工、具體作法、期程及目標經市長核示後預計再召開第二次跨局處會議,啟動所有工作項目,確立各項管制作法後,列入南市府研考列管各局處工作成效。陳祕書長表示,改善大臺南市的空氣品質,除各局處通力合作,致力降低懸浮微粒及細懸浮微粒年平均濃度之外,更需要全體市民通力配合,減少污染,改善環境,才能確保空氣清新,讓全體民眾放心深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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