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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菸給未成年青少年 最高罰5萬元~雲林縣政府提醒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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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08-27 19:13   更新日期: 2009-08-27 19:15   天眼日報記者 陳文章 / 雲林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陳文章/雲林縣報導】

「菸害防制新法」實施後,提供菸品給未滿18歲之青少年,最高可罰5萬元,雲林縣衛生局為了不讓本縣菸品販賣業者受罰,已加強輔導業者不要賣菸給未成年,但仍有許多業者存著僥倖的心態,認為不可能那麼倒楣被抓到,近日雲林縣衛生局嚴格取締青少年吸菸行為及供應菸品給未成年者,目前已開出11張的提供菸品給未成年之罰單,其中2件是同學供應菸品給未成年同學。

因為現在的小孩營養好,很多國、高中生外貌、身材很難辨識是否成年,所以業者有權利請買菸者出示證件,若無法提供證件,業者有權拒賣,幫家長代買也不可以,為避免荷包縮水及防範未成年人接觸菸品,任何人絕對不可以提供菸品予未滿18歲之青少年,以免觸法遭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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