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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齡已超過30年的房屋為何仍要繳納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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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4-07-21 16:01   更新日期: 2014-07-21 16:01   天眼日報記者 胡弘吉 / 花蓮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胡弘吉/花蓮縣報導】

屋齡已超過30年的房屋為何仍要繳納房屋稅?

常有民眾詢問,同樣屋齡皆已超過30年房屋,為何隔壁鄰居的房子可以不用繳房屋稅?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的課徵與房屋的屋齡非絕對相關,主要視房屋評定現值及使用情形而定。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依照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9款規定:「住家房屋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可知房屋必須同時符合「住家使用」及「房屋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2個要件,始得免徵房屋稅,即房屋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之住宅,才能免納房屋稅;而房屋現值是依面積、構造及地段率等不同來評定。若房屋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但一部分供營業用,一部分為住家使用者,則不得免徵房屋稅,須依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

該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如對房屋稅繳納尚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 0800-386969 免付費電話或總局(03)822-6121、分局(03)888-2047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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