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第三代網站~請多多來站光臨!
當前的位置 : 首頁 > 警消新聞 > 清晨火警同性友人鬧分手 服飾店遭縱火案

清晨火警同性友人鬧分手 服飾店遭縱火案

新聞字體調整: 轉寄 (0) | 推薦 (0) | 書籤 (0)

上傳日期: 2014-07-22 17:26   更新日期: 2014-07-22 23:00   天眼日報記者 蔡鳳敏 / 雲林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蔡鳳敏/雲林縣報導】

斗六警分局斗六派出所警員林慶揚及陳靖富凌晨執行巡邏勤務時,於4時50分許至斗六市大同路與愛國街口日統客運站巡簽巡邏箱時,嗅覺靈敏的警員林慶揚聞到空氣中有一股不尋常的燒焦味,驚覺可能有附近住戶起火,嚇然發現愛國街一家服飾店二樓鐵皮屋頂竄出濃煙,林慶揚靠近一樓鐵捲門查看,門內滲出陣陣熱氣,驚覺應是發生火警,立即通報消防局派員到場滅火。

消防隊總共出動十多輛消防車及二十多名消防員到場滅火,消防隊員持破壞器材鋸開鐵捲門後,瞬間濃煙直竄天際,引起附近居民駐足圍觀,大火自愛國22號竄燒,火勢蔓延波及隔壁20號及24號兩家服飾店,所幸並無人員傷亡。

同性友人鬧分手犯嫌林○蓉以事先竊取複製之該店遙控器開啟店門,並以預備之打火機,於櫃檯及更衣間二處縱火後逃離現場,經消防局火場調查科與分局還原店家監視錄影系統,發現涉嫌人林○蓉涉有重嫌,經由分局員警於同在斜對面愛國街前查獲林嫌,並經林嫌同意到案說明並交付行兇之證物打火機1個。

犯嫌林某坦承犯行不諱,供稱因不滿與其同性女友張○君協議分手,事先以從張○君處竊取複製之該店遙控器開啟店門,並以預備之打火機縱火犯行不諱。全案依縱火罪嫌報請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其它新聞

聯絡我們 網站導覽 線上客服 工作夥伴 小額贊助 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