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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度採用擴大書面審核申報營所稅的營利事業可委託代領核定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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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4-08-07 09:22   更新日期: 2014-08-07 23:33   天眼日報記者 葉美惠 / 嘉義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葉美惠/嘉義市報導】

102年度採用擴大書面審核申報營所稅的營利事業可委託代領核定通知書!

國稅局在受理營利事業的所得稅結算申報後,會進行查核,最後會將核定情形製作成核定通知書,並以掛號或雙掛號方式郵寄給營利事業。國稅局嘉義市分局表示,轄內營利事業,尤其是中小企業的帳務大多委託代理記帳業者處理,營利事業收到核定通知書後,須再連繫記帳業者核對核定內容,若不小心遺失,還得向國稅局申請補發,造成種種不方便。

為解決上述的困擾,營利事業只要是採用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辦理102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可於103年10月15日前向營利事業轄屬之分局(稽徵所)提出申請委託記帳業者代為領取核定通知書,最後核定結果為免補免徵稅額者,國稅局即會通知受委任之代理記帳業者代為領取核定通知書。

相關申請文件請至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網站http://www.ntbsa.gov.tw)於便民服務/申辦書表∕本局書表下載/營所稅/本局補充資料-營所稅/擴大書審案件代領核定通知書之委託書及資料表格式項下點選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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