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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勞工局辦理「103年度勞工退休制度及法令宣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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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4-09-21 23:42   更新日期: 2014-09-21 23:42   天眼日報記者 吳素珍 / 台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吳素珍/台南市報導】

為增進勞雇雙方對勞工退休制度及法令之瞭解,確保勞工權益,並以勞退新、舊制提繳實務及勞退相關法令修正方向為宣導重點,臺南市政府勞工局於918日辦理「103年度勞工退休制度及法令宣導會」,且因出席踴躍,共計130人參加。

勞工局許禹錦科長表示,勞工退休金不同於勞保老年給付,勞保老年給付係指參加勞保勞工,只要勞保年資及年齡合於規定,皆可於退職時向勞保局請領老年給付。然而勞工退休金係指勞工退休時,雇主依法給與之退休金,又分為勞動基準法規定之勞退舊制及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之勞退新制。

本次宣導會課程一「勞退舊制法令及實務介紹」講師,請本局勞退承辦人于德富科員擔任,課程二「勞退新制法令及實務介紹」講師,聘請勞保局臺南辦事處業務承辦人徐福義科員擔任。希望勞雇雙方對勞退法令的實務上問題能一一給予詳細說明及解答,釐清勞雇雙方權利義務,避免勞資雙方衍生無謂爭議並使參加人員對於勞退法令更加理解,以落實相關規定。

勞工局于科員表示,現階段業務執行重點包括:(1)應開戶未開戶之稽催。(2)已開戶未按月足額提撥。(3)事業單位遷移、委員異動未辦理資料變更。(4)副理已上人員提領退休準備金。(5)事業單位已解散、歇業未辦理專戶註銷。

另勞退舊制提撥之意涵:(1)落實零存整付之觀念-雇主應按月以零存之方式,早日為勞工退休作準備,付出時便不會吃力。(2)所有權仍屬於雇主-勞工退休準備金係由雇主按月提撥存儲,其所有權仍屬於雇主。(3)指定金融機構負責保管運用-勞工退休準備金係由指定之金融機構保管運用,目前指定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負責保管運用。(4)可辦理暫停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如累積額度已足夠所有勞工退休之所需時,則可辦理暫停提撥。

勞保局徐科員表示,勞工退休金條例(勞退新制)於103117日修正生效,修法重點:(1 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及外籍勞工於9971日後取得本國籍者,納入適用對象。(2 自營作業者納入自願提繳對象。(3 未滿60歲喪失工作能力勞工得提前請領退休金。(4 放寬年金保險實施門檻及個人專戶與年金保險已提存退休金移轉相關規定。(5 雇主應置備僱用勞工名冊及勞工依本條例選擇適用退休金制度之相關文件,應由雇主保存至勞工離職之日起5年止。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希望此次宣導會中,藉由與會專家與勞資代表相互探討,暨意見交流,針對法令規定與實務面進行綜合座談討論,以釐清與說明因適用勞退、勞基法所產生相關問題;加強勞動權益與法令之宣導;及蒐集出席人員對於相關法令執行之意見,作為勞動部施政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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