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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不該為了法的安定性 讓冤案無法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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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4-09-27 23:55   更新日期: 2014-09-28 08:05   記者 林真 / 台北市 分享  

【記者林真/台北市分享】

「良心時代運動」發起單位世界之愛和平總會、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以及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與七國共十七個團體,在9月15日台大國際會議中心舉辦「2014年『國際愛與和平日』良心覺醒 國際論壇」,第一場「法治覺醒 施政建言」中,與談人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開場帶來冤字第一號鄭性澤案近日終獲提起非常上訴的好消息,他也藉此論壇的機會,表達對顏大和總長的感謝,謝謝他有勇氣與良知,提起這個非常上訴。他感慨表示,冤案平反是非常需要法官有足夠的勇氣、良知與良心,才能推翻本來有罪的判決。

羅士翔表示,鄭案是一個死刑冤案,是檢察總長顏大和上任以來第一件為死刑犯提起非常上訴的案子。2011年冤獄平反協會為鄭案成立義務律師團,至今已為鄭性澤提起數次的再審、非常上訴以及申請大法官釋憲,今天終於有機會看到司法體制,面對這個可能將會是下一個江國慶的死刑冤案,為他提起非常上訴。「就等最高法院有沒有這樣的良知,有沒有這樣的勇氣,來面對這一個錯誤的死刑案件。」

要讓一個冤案平反,其實是在測試法官的良心,相當需要有一個良心覺醒的一個經過。羅士翔表示,鄭性澤案是個殺警的案件,因為涉及到警察,所以它的刑求證據非常明顯,從鄭的自訴,以及他後來進看守所的驗傷單來看,鄭很明顯受到刑求。因受不了警方的刑求,而在警方跟檢察官面前自白。隨後自白沒多久,他鼓起勇氣向檢察官,以及後來向法官說,他的自白是被刑求打出來的,他並沒有開槍殺警,但檢方跟法院沒有人要聽他這樣的辯解,認定他就是殺警的真凶。事實上,鄭的自白跟現場跡證完全不符,現場證據完全不像他有開槍殺警。

羅士翔表示,套用冤案方程式來看鄭案「假自白加上假科學,會造成一個真的冤案。」鄭案就是這樣的實例。鄭所做出的假自白,以及警方在現場蒐證非常有瑕疵,也沒有做彈道的重建,導致即便判決已經確定了,真相還是不明,鄭性澤已經在看守所待了12年半,4千多天,他在看守所不斷喊冤,直到今年3月,監察院為鄭性澤提出一份調查報告,說這案子極有可能是冤案,以及8月檢查總長終於為他提起非常上訴,才看見希望。

因為時間有限無法詳述,羅士翔僅提出一個非常不正義的程序-承審法官沒有遵守「迴避原則」,讓鄭在第一審被判決第一個死刑,到更二審第三次在台中高分院審理的時候,同樣的三位法官再次判他死刑,鄭性澤連續兩次被判死刑,竟是同一組法官所為,這是非常不正義的,嚴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的案件,就這樣在台灣的司法被確定。

羅士翔表示,要推翻法院已經錯判的死刑,其實是非常嚴重的事情。但不應該為了尊重司法的安定性或用法律概念讓冤案無法平反,這是不正義的,因為這涉及到被冤判人的人性尊嚴侵害,是非常不公義的。

羅士翔表示,因為司法真的是會判錯,喊冤者有時候是非常孤立無援的,期待每位法官、檢察官跟律師,都能夠挽起袖子一起來救援,即便不是實際參與司法實務的人,也應該要對於這些喊冤的人多一些支持,多一些力氣,讓他們繼續走下去。期盼鄭性澤案有機會在這次最高法院的審理中,撤銷原判決重新審理,也期待台灣能有一個公平、平安的公正社會,讓司法盡量少冤枉人。

圖說: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鄭性澤被同樣一組法官兩次宣判死刑,法官違反迴避原則,這是很嚴重的違反程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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