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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監理站貼心到府關懷酒駕行為人並給予必要諮詢與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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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4-09-30 16:47   更新日期: 2014-10-01 07:51   新聞發布 中壢監理站 / 桃園市 報導  

【新聞發布中壢監理站/桃園市報導】

103年9月29日上午10時許,中壢監理站駕駛人管理股及裁罰股共3位同仁攜帶相機與宣導品再次前往酒駕個案行為人住所或工作場所做貼心的酒駕防制宣導,為其提供必要的諮詢與協助。這次目的地是較偏遠的大園鄉,訪視後致贈精美的宣導品與紀念品一份,感謝個案的配合,中壢監理站的貼心與創新的服務。受到該民眾大力讚許。

中壢監理站自103年7月1日起執行<<防制酒駕行為到府關懷宣導>>政策迄今,已訪視4位酒駕個案,爾後將本著新竹區監理所張朝陽所長指示,持續對酒駕個案行為人做不定期訪視與關懷,加強宣導「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正確觀念,以維護所有用路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酒後駕車肇事死亡人數有逐年攀升之勢,已居肇事原因之首,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或指定其中一人為駕駛,該駕駛席間不喝酒,會後載大家回家,或打電話請親友來搭載,或搭乘計程車、大眾交通工具,或是其他「代駕」的方式平安回家。

目前社會各界對酒後駕車已達『零容忍』的氛圍,更修法重罰嚴懲酒後駕車行為,酒後駕車酒測值達0.15mg/l以上,依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35條之規定處罰鍰1萬5000元~9萬元,吊扣或吊銷駕照及接受上道安講習課,5年內有2次酒駕累犯或拒測者更是直接重罰9萬元及吊銷駕照3年及上道安講習,若酒測值0.25mg/l以上或併有肇事者另依刑185-3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再次提醒您,千萬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除荷包大失血,若因此傷害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財產,後悔莫及! 中壢監理站關心您。

承辦單位:中壢監理站

聯絡人:第四股股長 彭賢富

聯絡電話:(03)4253990分機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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