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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車有保險,行車有保障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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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4-09-30 14:50   更新日期: 2014-10-01 07:54   天眼日報記者 黃月貞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黃月貞/高雄市報導】

您知道行車執照免定期換發了嗎?為避免鄉親習慣性到監理所站欲辦理換發行照,高雄區監理所再次提醒民眾:依新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4條規定,自102年1月1日起,自用汽車(救護車、幼童專用車、校車除外)、機車及自用拖車行車執照免定期換發。

免換發行照後提醒您千萬不要忘記為愛車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投保強制險車輛萬一發生事故,受害者可獲得醫療給付,每人最高新臺幣20萬元;殘廢給付,依殘廢程度理賠金額從新臺幣5萬元至新臺幣200萬元不等;死亡給付理賠新臺幣200萬元。

高雄區監理所自用車裁罰課課長黃嘉種表示,該所每月舉發未投保強制險違規件數約5、6佰件,其中機車佔大多數,全台自用汽車、機車免更換行車執照後,提醒您平常要把保險資料拿出來檢視一下,看看愛車的保險是否過期,若過期未續保,萬一發生交通事故無法獲得理賠,還要處新臺幣1,500元至30,000元罰鍰。

黃課長另外提醒民眾,普通汽車駕照及機車駕照也自102年7月1日起免定期換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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