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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府邀集監理單位擴大辦理運送危險物品車輛聯合道路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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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4-10-15 22:12   更新日期: 2014-10-15 22:12   天眼日報記者 陳玉芳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陳玉芳/高雄市報導】

為加強稽查高雄市運送危險物品車輛行車安全,交通局、警察局及高雄市區監理所1015日上午於前鎮工業區及港區進出的主要動線中山路與凱旋四路口辦理運送危險物品車輛聯合稽查,總計攔查5部車輛都符合法令規定,沒有發現違規情形。

因應高雄市氣爆事件,市府決定災區石化原料輸送管線不准回埋,為提升槽車道路運送安全性,除每月辦理多次例行性稽查外,市府更邀集監理單位擴大辦理聯合道路稽查,8月份及9月份分別於大社工業區經建路及林園工業區工業二路上進行聯合攔查,10月份則改於槽車另一主要出入地點中山路與凱旋四路口加強攔查,此次攔查5部車輛都符合法令規定,沒有發現違規情形。

查核項目包含是否申請臨時通行證並隨車攜帶、車頭車尾懸掛三角紅旗、懸掛危險物標誌、攜帶物質安全資料表、攜帶個人防護裝備及滅火器、依核發通行證之路線行駛、槽體檢驗合格、駕駛專業訓練證書等,若屬第13類毒性化學物質,則另須裝設即時追蹤系統(GPS)。查核完成後,現場並責令駕駛務必定期進行專業訓練,並加強行車前車輛及槽體檢查工作。

交通局呼籲石化業者及運輸業者應針對運送危險物品車輛做好自主管理,行經高雄市平面道路應遵守相關法令規定,做好人員訓練、槽體檢驗及備妥有關行車安全設備,並依規定路線行駛,以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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