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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監理處開辦窗口申請退費、即時兌領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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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09-06 19:00   更新日期: 2009-09-06 19:01   天眼日報記者 何才雄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何才雄/高雄市報導】

為提供更貼心的公路監理服務,自98年9月1日起,高雄市監理處及高雄市監理處南區分處同步開辦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申辦退費即時兌領現金作業!

公路監理機關係汽、機車之牌照登記及管理機關,有關新領牌照、過戶、變更、停駛、復駛、註銷、報廢等事宜,所有人自應主動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異動登記,以保障車輛所有人權益。對於辦妥汽、機車報停、繳銷、註銷及報廢登記手續後,如有溢繳汽車燃料使用費部分,可按日計算退費。

監理處表示,自9月份開始,車主本人於完成異動登記時,即可持該機關所發給之「汽、機車各項異動書」及身分證、印章,至汽車燃料使用費退費窗口申請退還溢繳汽車燃料使用費之「交通部汽車燃料使用費退還憑單」,並直接至高雄銀行派駐於該處之公庫部領取現金,方便又迅速。

為加強便民服務、提昇行政效率、簡化汽車燃料使用費退費作業流程,透過高雄市監理處與高雄銀行之聯合服務,今後車主申辦退費可以於辦理車輛異動登記當日領取現金,不用如以往須利用金融機構存款帳戶以票據轉帳方式存入以取得溢繳費款,免除往返奔銀行或郵局之辛苦與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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