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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借鏡88水災教訓加強保護森林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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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09-07 16:31   更新日期: 2009-09-07 16:32   天眼日報記者 劉鳳瑩 / 苗栗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劉鳳瑩/苗栗縣報導】

縣府借鏡88水災釀成南部慘重災情的教訓,將加強維護森林資源,定期召開「苗栗縣林產物伐採審議會委員會」嚴格把關申請採伐林木案件,並要求警方加強攔檢取締非法濫墾濫伐,以保護自然環境。

縣長劉政鴻在7日上午召開的縣務會議中,再次要求各相關單位記取88水災的教訓,避免重蹈覆轍,他並強調維護森林保育水土的重要性,要求嚴審申請採伐案件,遏阻非法盜採林木,同時加強宣導,養成民眾國土保安人人有責的觀念。

縣府農業處指出,農業處為保育並厚植苗縣森林及水土資源,從今年度起每月定期召開「苗縣林產物伐採審議委員會」,透過專家學者的專業嚴格把關,審查所有向縣府申請的林木採伐案件,通過審查後,視採伐面積核發2至4個月採運期的採運許可證,採運林木業者必須隨車攜帶縣府核發的採運許可證,隨時接受查驗。

農業處為防杜盜採林木,將請縣警局通令各分局、分駐所、派出所員警在執勤時,在各道路實施定點或不定點路檢,攔檢載運林木車輛是否持有縣府核發的有效伐木採運許可證,並核對採運日期是否有效及採伐地點是否符合,若發現違法情事,立即將相關案件和資料函送縣府依違反「森林法」,「水土保持法」等規定核處,以有效杜絕非法盜林案件。

另外,縣府原住民族行政處9月17日在泰安鄉、9月22日獅潭鄉、9月30日南庄鄉,分別邀請原住民村長、鄰長、頭目、鄉親舉辦「原住民保留地相關業務座談」活動,結合林務、地政、水保等業務說明宣導相關法令,養成國土保安人人有責觀念,同時推廣土石流防災教育,藉以強化鄉民自主防災及部落防災意識,提升應變能力,將可能發生的土石流災害減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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