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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力量監督政府 打破侵犯人權的秘密黑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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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5-02-01 21:46   更新日期: 2015-02-02 07:54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一個月,公開透明的政策讓市民耳目一新,過往公權力的祕密黑箱是否因此翻轉,也令人期待。日前國際人權日上,學者專家也就近年來社會矚目案件,從關廠工人案、太極門案、大埔案等,從人權角度剖析公權力哪裡出問題?怎樣導正才能避免人民受到傷害?也從國際人權的角度來檢驗,讓長久「官官相護」的陋習無所遁形。

前司法院大法官兼副院長城仲謀在人權論壇中直呼太極門稅務案件,無疑是冤案!憲政體制出了問題,像太極門這個案子,三權就可以解決了!依行政程序法117條規定,發現課稅處分有問題,那應該就把稅單撤銷掉,解決民怨,讓太極門繼續為社會來貢獻。但是為政者並沒有這樣做,一拖拖了這麼長的歲月,幾個人能有這麼長的時間等待正義的來到?城仲模也感嘆地說到,所謂分權的國家,當司法審判確定案子沒問題後,應該到行政單位執行,可是有關單位的行政執行卻沒有魄力解決問題,「每一位現任該當的主管,認為這個是以前的事情與我無關,用這樣的推託,這是一種怠慢,行政怠慢是要負起責任。」

太極門案被稱為台灣史上繼二二八事件後,遭遇史無前例的司法人權與賦稅人權雙重嚴重迫害,雖獲國家冤獄賠償,至今仍受違法稅單纏身、道館遭查封的滅門風險。此案也成為法律、稅務、人權的重要教材,成為論壇討論核心話題。太極門稅案從違法起訴書而來,起訴書中一邊說是詐欺所得,另一邊卻說是補習班學費,而移交國稅局發單。國稅局卻從未查證,直接發單課稅並裁罰。中興大學法律系教授李惠宗提到,這應該是台灣稅務史上株連最廣,最不合理的一個事實涵攝的案件;太極門弟子願意貢獻給師父的敬師禮金,這樣贈與的金錢,被國稅局當成補習班的補習費,這個事實涵攝在法理上,是非常站不住腳的。

李惠宗以該案來剖析事實認定跟證據法則的觀念,他表示首先稅務機關要為人民而存在,不是為了國家的財政收入而存在,這點非常重要,「要依法才能夠課稅,如果沒有依法那麼縱使錢再多,也不能為了國家的收入而存在;應該課的稅不可以逃漏,不應該課的稅一毛錢都不能課。」如果人民提出所謂的敬師禮,在他的心中就是一種贈與,他要贈與給特定的人,接受贈與的人也不用繳納所得稅,我國的贈與稅法課徵的贈與稅是要課贈與人,而不是受贈人。

再來就是證據法則,行政程序法第43條規定自由心證主義,不是只有法官、檢察官才有,行政機關也有自由心證的自由,但要符合經驗法則、論理法則,且可能還會有生活經驗落差的問題,所謂經驗落差就像稅務人員很難想像有那麼多人,都那麼樂意把敬師禮金送給特定的一個人,稅務人員很容易把這個事件的事實扭曲演變成補習班的學費,但從經驗法則以及法律的理性觀點來看,稅務機關的人員直接認定是補習班的補習費是比較缺乏證據的。

第三個就是累積的敬師禮金額,不能因為量多而導致質變的問題,李惠宗教授以喝很多的果汁也不會造成酒醉駕駛來解釋,同質的成分就算量多也不會因此產生質變問題,「一個是贈與,兩個也是贈與,一百個也還是贈與啊!怎麼會變成補習費?」當初的敬師禮是一種表示尊師重道的意思,再多的贈與也不會變成補習班的補習費,要尊重當事人的意思決定。他表示這個案子長久以來一直被誤解,是因檢察官把太極門惡意地汙名化,國稅局卻仍引用檢察官不實的起訴書數據,從證據法則來看,檢察官起訴的數據不夠嚴謹並且漏洞百出,而稅務機關可以經驗落差這麼大,直接當成補習班的補習費、當成對價來看待,這個事件是中華民國稅務史上非常值得深切探討的問題。

當天與會民眾熱烈參與,除了在論壇中體檢台灣目前的人權現狀,也針對相關問題請教法學專家學者,期望能一起為台灣人權發聲,讓人權保障能有更實質的進展,並以公民覺醒的力量監督公權力。

圖一:前司法院大法官兼副院長城仲謀直呼太極門稅務案件,無疑是冤案!憲政體制出了問題,像太極門案三權就可以解決了!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發現課稅處分有問題就應該撤銷掉。

圖二:中興大學法律系教授李惠宗提到,太極門弟子願意貢獻給師父的敬師禮金,這樣贈與的金錢,被國稅局當成補習班的補習費,這個事實涵攝在法理上,是非常站不住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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