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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極門弟子按鈴申告前中區國稅局副局長蕭樹村涉犯違法徵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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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0-07-13 23:16   更新日期: 2020-07-13 23:16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 台中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明義/台中市報導】

7月10日上午十點半,十位太極門弟子由律師陪同至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按鈴申告前中區國稅局副局長蕭樹村涉犯刑法第129條第1項違法徵收罪,僭越職權未遵循上級長官命令撤回違法執行,反而持續違法強徵至今,致告訴人遭受強行拍賣之損害。現場百位民眾拉布條高聲聲援,控訴國稅局違法搶奪民產。

太極門弟子表示,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於民國55年成立,自成立以來,從55到79年,86年到現在都沒有課稅問題,唯獨80到85年6個年度,因遭85年宗教掃黑波及,侯寬仁檢察官以假證據、假證人蓄意製造假案。國稅局未依職責調查,僅憑不實起訴書,違法開出營業稅及綜所稅之假稅單。此案於96年經最高法院判決確定無罪無稅,認定:「弟子贈與掌門人之敬師禮,既屬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就營業稅認定「弟子間需要而統一購買練功服等代辦品,由師兄姊代辦,並非營利販售。」與掌門人夫婦無關。證實太極門自始無任何欠稅。

國稅局對太極門之課稅處分自始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其課稅所依據之起訴書,經監察院調查證實不符證據法則且扞格矛盾,經刑事三審級法院判決確定完全不可採信,所有違法課稅處分於96年7月13日刑事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稅之時,國稅局就應依法撤銷,更不應查封及拍賣。

99年6月17日立法院公聽會,財政部及中區國稅局已承諾撤回81年度綜所稅之強制執行,並於2個月內解決太極門稅案。公聽會之後財政部長李述德前後行文時任立法委員田秋堇、涂醒哲及周守訓,均表明「洪石和君81年度綜合所得稅移送執行案撤回執行之可行性……已責請本部台灣省中區國稅局審酌具體事實,依稅捐稽徵法第40條規定辦理。」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均發函新竹執行署,表明80至85年度綜合所得稅及罰鍰案,係基於同一基礎事實所作之核課處分,若為不同之見解,恐影響納稅義務人權益甚鉅,要求依行政執行法第9條第3項但書之規定停止執行。

太極門弟子表示,早在十年前國稅局就知道81年度是有問題的,所以當眾承諾要撤回及解決!蕭樹村當時是中區國稅局副局長,出席99年6月17日立法院公聽會,在幾百人面前當場同意由中區國稅局上簽予財政部核准,依稅捐稽徵法第40條撤回本件執行。且公聽會後財政部已確認依稅捐稽徵法第40條撤回執行,並發文指示被告撤回本件執行等知之甚詳。被告明知81年度綜所稅之課稅處分是錯的,卻仍然持續違法強行拍賣,已涉犯刑法第129條違法徵收罪。太極門弟子表示,蕭樹村如此作為無疑也陷害中區國稅局落入錯誤循環,陷害同事犯下更多罪行。他們重申,國家應該保護人民,不能縱容官員強搶人民財產,國稅局如果不馬上撤銷解決,就一定要告這些官員告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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