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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大順陸橋自小客與市公車撞擊,造成1死4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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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09-19 18:15   更新日期: 2009-09-19 18:17   天眼日報記者 何才雄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何才雄/高雄市報導】

本(9)月18日6時45分許,在高雄市三民區大順陸橋上發生一起營業大客車(市公車)與自用小客車、機車撞擊之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4人受傷,其中自小客乘客沈00傷重不治死亡,駕駛人許00腦部出血傷勢較為嚴重,與機車駕駛人王00均送國軍802醫院醫治,另自小客乘客周00送高雄醫學院醫治中,市公車乘客1人輕微受傷,當事人於現場表示無礙後即行離去。市警局交通大隊初步調查結果,雙方駕駛人經檢測均無酒精濃度反應,並無酒後駕車情形,疑係自用小客車駛入來車道所致;確切肇事責任,交通大隊正積極調查,並配合調閱附近路段監視錄影畫面及查訪目擊證人,還原事故真相。

本件交通事故發生於今(18)日6時45分許,市公車沿大順陸橋由北向南行駛,自用小客車沿大順陸橋由南向北行駛,疑似失控駛入對向車道撞擊市公車,並波及與市公車同向行駛之重機車,因撞擊力道強大,自小客左後側車體嚴重扭曲變形,駕駛人及乘客共3人分別死亡及輕重傷,而市公車左前車頭受損,車內乘客1人輕微受傷,尚無大礙。

市警局呼籲各車輛駕駛人,應靠右依順行方向駕車,切勿因一己之便而恣意逆向行駛或駛入對向車道,另於開車前應確實檢查煞車、方向盤、燈光、電系等設備是否穩妥,避免於行車過程中導致自身與他人之危險;如於行車過程中發現有疑似故障之情形,應立即停靠路側檢查、叫修,並依規定於車輛後方擺放警告標示,以防交通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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