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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委黃文玲律師:政府應用轉型正義解決太極門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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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0-07-28 00:57   更新日期: 2020-07-28 00:57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政府呼籲推行轉型正義已多年,但國內諸多冤案仍無法平反,7月13日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刑法研究學會等14個公民團體於台大舉辦論壇,法學教授、專家學者以政治整肅太極門假案為例,探討政治整肅下對國家及人民的傷害,及如何才能還給人民清白並避免冤錯假案再發生,前立法委員黃文玲疾呼,政府應真正落實轉型正義,平反太極門24年假案!

黃文玲表示,太極門案已歷經24年,6個年度的稅務案件中有5個年度都已經更正為零,唯獨81年的案子沒撤銷,早在1996年,她就認為太極門案是政治整肅的宗教掃黑案件,單純用司法程序救濟是無法達到預期結果的。蔡總統一直強調要轉型正義,過去白色恐怖冤案,都用轉型正義處理,為何太極門冤案,政府沒用轉型正義來解決?黃文玲認為目前台灣做的不是真正的轉型正義,德國很多冤案,若無法以訴訟程序處理,就以轉型正義來撤銷行政處分,全看政府有無決心要做。

黃文玲過去任立委時,意外發現稅務機關編列查稅獎金時,曾要求廢除,因為她明瞭已到手的獎金是不容易歸還的,且會造成很多稅務冤案無法解決,所以本該廢除;但多年過去,獎金仍以其他名目編列,稅官照拿查稅獎勵金,不僅可能導致不當查稅,稅官拿了獎金之後,也很難主動撤回假稅單,就會影響所有納稅人的權益。

談到司法冤錯案件,黃文玲認為法官跟檢察官皆要負責任,因為他們的錯誤判斷與決定,對百姓權益影響甚鉅,若不追訴是非常不公平的,但目前沒有對他們非常嚴格的追訴法令,希望未來針對冤錯案,就應由該法官及檢察官來直接進行國家賠償的部分進行修法。

黃文玲也強調,太極門冤案在過去審理的過程,同一案件曾遇到同一法官兼跨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的調查審理,同法官的想法及心證很難改變,倘若本身就是不適任的法官或檢察官,司法官評鑑制度應要落實退場機制,讓他以評鑑方式離開,如此才能還給人民較公平的審判。黃文玲提到,建立審判制度的公信力非常重要,當前人民有八成以上不信賴司法,如行政法院是眾所皆知的敗訴法院,人民勝訴率不到6%,94%都敗訴,要平反非常困難,她認為太極門案基於法的一致性及平等性原則,若無法以行政救濟處理,就應該以轉型正義的方式來解決,方能得到人民的信賴,希望政府聽見人民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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