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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的不算?財政部聯手執行署欺負人民!

高雄市新科市長陳其邁接受太極門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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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0-08-24 00:01   更新日期: 2020-08-24 00:01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明義/高雄市報導】

法院判的不算?財政部聯手執行署欺負人民!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皆已判決證實,太極門並無課稅問題,財政部仍抹黑欠稅,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更違法拍賣、搶奪民產,太極門弟子請高雄市新科市長陳其邁為民伸張正義,協助督促財政部及行政執行署,依法行政,撤銷違法課稅處分,停止拍賣程序,並反映冤情予中央,陳其邁市長回應民眾:知道了!

陳情書指出,最高法院96年三審判決確定太極門無罪、無稅,107年最高行政法院也認定81年度的稅捐判決是枉法裁判;99年立法院公聽會決議財政部及國稅局要撤回執行並在二個月內解決太極門稅案;國稅局已將五個年度(80、82-85年)與敬師禮相關的課稅處分更正為零,足見81年度綜所稅之課稅處分明顯違法,國稅局、執行署卻仍以補習班名義,違法強徵81年度綜所稅,並違法拍賣太極門資產,嚴重違法違憲、違反國際人權兩公約,侵害人權。

陳情書並指出,監察院91年、98年二度公布調查結果,皆認定檢察官侯寬仁對太極門之偵辦起訴及國稅局之課稅均有侵害人權之違法;且100年12月9日行政院跨部會議已明文決議,不得再引用起訴書資料作為課稅依據,並以公告方式調查敬師禮性質,調查結果7,401 份證據百分之百均表示稱敬師禮為贈與,無任何人稱是學費,與刑事判決認定之贈與結果相同,國稅局基於行政一致性、行政自我拘束、禁反言及憲法平等原則,81年度綜所稅應為一致處理,行政執行署應依法撤回強行拍賣。

太極門陳情代表指出,難道國稅局、執行署都不用遵守法院判決及公聽會決議?2019年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署長林慶宗、副署長陳盈錦卻要求新竹分署加速執行,並透過媒體放話,抹黑太極門,拍賣前爆出瓜分績效與獎金,還私闖人民土地,違法拍賣,投開標作業涉嫌黑箱作業,已涉犯刑法第129條違法徵收罪,甚至代理人已當場聲明異議,新竹分署竟未先處理,逕於當天立即在媒體發布即將進行第二次拍賣,完全罔顧法令與當事人權益。

近一個多月以來,平反1219行動聯盟、法稅改革聯盟、學者專家等,接力力挺太極門,並於行政執行署、財政部前陳情抗議,呼籲平反太極門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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