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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信仰自由被剝奪 國際人權觀察員呼籲要平反太極門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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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0-08-24 22:33   更新日期: 2020-08-24 22:33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8月22日為2020年國際宗教信仰迫害受難者紀念日,平反1219行動聯盟、法稅改革聯盟、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等近三十個包含宗教相關各界的團體,於張榮發基金會國際會議中心舉辦了「法稅真改革良心救台灣」系列論壇,會中特別以「從太極門稅務假案探討國家應保障人民宗教信仰自由」為題做深入探討。

長期對人權議題觀察研究的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人權觀察員Chih-ChungWu於會中指出,剝奪宗教信仰自由違反國際法,台灣要走出去絕對要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兩公約已成為國內法,其中「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八條明定:一、 人人有思想、信念及宗教之自由。此種權利包括保有或採奉自擇之宗教或信仰之自由,及單獨或集體、公開或私自以禮拜、戒律、躬行及講授表示其宗教或信仰之自由。二、任何人所享保有或採奉自擇之宗教或信仰之自由,不得以脅迫侵害之。三 、人人表示(表現)其宗教或信仰之自由,非依法律,不受限制,此項限制以保障公共安全、秩序、衛生或風化或他人之基本權利自由所必要者為限。因此,人民三跪九叩拜師、贈與敬師禮,是人民的意志表現方式,政府應該予以保障不應迫害。

但實際上政府是如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Chih-Chung Wu提出1996年台灣首次直接民選總統,之後檢察官林達在《真理的受難者》書中寫道:「總統大選後,執政黨的秋後算帳開始了……有些團體收到檢舉查報違反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更多團體收到查稅或補稅通知……從表面上看,雖是信眾檢舉,但幕後卻是執政黨操作,引導媒體渲染,再發動國稅局查稅、檢調偵辦、查扣資產、拆除違建、鉅額裁罰等全面性打擊。這一連串的精心設計,需要動員許多媒體、司法機關、國稅機關等,連環配合,絕不是幾個信眾出面,做出空泛的檢舉,就可以連續上演三週的頭條新聞。」為了掩人耳目,武術團體也一起抹黑。

上述遭抹黑的武術團體正是太極門,Chih-Chung Wu表示,針對侯寬仁濫權起訴太極門案,一審法官趙子榮判決被告無罪,核心理由即在「證據」,無證據不得推定其犯罪事實。再者駁斥「利用宗教詐財」部分,判決書亦指出,「一個武術團體如有宗教部分之討論,是否與其設立的目的相符,乃主管機關行政管理是否撤銷其許可的問題,在言論自由的社會,自不能限制武術團體只能討論與武術相關之言論,而不得討論其他事務。二審高等法院法官溫耀源、段景榕和周政達也發現證詞有許多不合理,維持原判。96年7月13日,在三審法院詳細調查下,太極門終於三審無罪無稅判決確定,創下社會矚目性案件無更審紀錄。

Chih-Chung Wu另指出,2000年三位監察委員廖健男、李伸一、趙榮耀調查,指出檢察官涉有八大違失,包括不符證據法則、違反偵查不公開、違法搜索與凍結資產、僭越職權命各縣市政府查封各道館、違反科學辦案戕害檢察官公正執法形象等,要求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監察委員錢林慧君指出國稅局有七項缺失,包括稅捐稽徵機關有未善盡覈實調查、核定之責,未依職權積極釐清案關所得性質,核有明顯怠失等。

Chih-Chung Wu表示,這件荒唐的案件,連國外學者也無法認同。前美國總統柯林頓顧問雅各布森教授就指出:太極門案件缺乏程序正義,是台灣非常好的司法制度上的一個汙點,全世界都在關注此案。Chih-ChungWu認為,宗教自由是基本人權,任何政府不可以侵犯,若侵犯宗教自由,則破壞台灣國際形象。所以他呼籲政府,尊重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立即撤銷對太極門的財產的強制處分,並立即平反太極門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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