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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預知?還沒有被告人,怎會有告訴狀?法盟:別製造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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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0-09-23 02:05   更新日期: 2020-09-23 02:05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台灣進入白色恐怖時代?一位六十歲的志工媽媽,只因在路邊舉標語聲援太極門,就被警察漏夜偵訊,移送地檢署,嚇到送醫治療,醫師診斷患有創傷壓力症候群(PTSD)92120多位法稅改革聯盟志工,包括當事人黃姓志工媽媽的女兒等多人,在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暨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真理大學吳景欽副教授、曾建元教授、前台南縣長蘇煥智律師、連福隆教授、魏賜聰教授及蔡靜玫律師共七位學者專家陪同下,向警政署署長陳家欽陳情,針對19日新竹縣竹北六家派出所逮捕黃姓志工,留置六個多小時,並移送地檢署事件,嚴重箝制人民言論自由,並涉及強制罪、濫權追訴、逮捕罪,要求警察行政中立,警政署要調查並懲處執法過當及違法員警,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

法稅改革聯盟指出,志工只是舉牌就被控告多項罪名且限制住居!令人質疑這些員警是不是受了什麼執行命令,對善良民眾執行調查以製造寒蟬效應,達到嚇阻目的?

陳志龍先向全國警察表示鼓勵,談到竹北分局六家派出所表現跟一般不一樣。將黃姓婦女盤查,以現行犯逮捕,到深夜一點多,要移送新竹地檢署,還說請示過檢察官一定要移送,結果黃姓婦女因受到極度驚嚇還住在醫院,目前仍住院觀察中。

陳志龍談到,新竹分局分局長執法過當,輕忽人民健康,對全國警察形象有負面影響,還開記者會,誤導媒體,究竟誰受害?竟然不准在公署附近舉牌?「讓全國人民哭,自己一家高興?」提出三點:第一、注重人民健康、憲法保障。第二、警察主要憲政機關,維護人民權益,不是特定官員利益;是法治單位,不是人治單位被影響。第三、竹北分局認為我們作秀、叫囂,非常負面。陳志龍表示,我的學生很多寫信給我鼓勵,照這樣下去對台灣的形象太不好。不要讓少數地方警察影響全國警察形象。

尤其,警方特別召開新竹記者招待會,說人家侵入住宅,沒有證據,又隱自己執法不當。目前這些事實都有影帶,讓大家知道警察界裡有特殊形態,而且新竹媒體不察,不實報導,對人民二度傷害,大家感覺回到警總時代!陳志龍強調,出於誠摯的心,要警政署溝通,維護警察正面形象。新聞媒體要維護得之不易的言論自由,人權不要倒退嚕。

黃姓志工的女兒徐小姐出面控訴,警察非法帶走我母親,我媽什麼事都沒做,等我載她回家,又不准志工打電話給律師。她六點多進去,被強行逮捕……。她出來時,一直看著我,看到地檢署三個字,就問「會不會我進去,就出不來?警察為什麼對我?」不知道她受到甚麼重大刺激?!一直重複這幾句話,醫師說有創傷壓力症候群。「健康的人進入地檢署,一直吃鎮定藥物,媽媽到現在,上廁所要坐輪椅!」她談到,昨天哥接到電話035開頭,又掛掉,人就癱坐在客廳,因為那些警察長官們曾經盤查他個資,問他在哪上班...!徐小姐憂心:真怕他做出想不開的事,如果成真,我媽要遭到怎樣的挫折?徐小姐說,「整件事情對我們來說,是一輩子都沒有辦法抹滅的傷痛!」「明明是執法人員濫用公權力,非法把我母親羈押六小時,搞到精神崩潰,還要用警車送她去急診,居心何在?」「警察還開記者會,說我們是作秀、汙衊我的家人,我無法原諒這些擁有公權力的人,對我家人做騷擾,危害的動作。」說完這些話,徐小姐癱軟在地。

曾建元指出,警察值勤要嚴守行政、政治中立。我們辛苦建立的警察形象,因為地方警察不當執法,毀於一旦,「警察國家」的汙名台灣擔待不起!過去長達半世紀白色恐懼,人民面對公權力會特別不安、害怕,千萬不要輕易破壞掉人民對於警察的信任感。19日警察執勤有明顯瑕疵,其行為有意討好司法檢察系統的長官,立場態度嚴重偏差。太極門有一定道德信念,他的言論能夠清楚表達,不會無故侵入住宅,警察超前部署的鎮壓,是過度執法,呼籲新竹縣長、縣議會及內政部對於19日警察行為,為何如此粗暴,要好好檢討。

陳志龍教授代表遞交陳情書給警政署長官。陳志龍當場宣讀內容。指出,客觀可受公評的事項,都不會有違法的問題。警方緊急逮捕、盤查,超出法律規定,根本沒有現行犯。尤其,志工媽媽人還在醫院,新竹分局六家派出所導致具體侵害行為。請警政署本於內部監督與執法進行真正調查。「她不是暴民,也處於生命的關懷。」建議警政署要派人去關懷。

志工們以影片還原現場狀況白色恐怖?還原抓人現場http://yt1.piee.pw/uqdk8,影片中,志工禮貌性詢問「這裡是管制區嗎?」警員不但均不予回應,甚至出言威嚇「誰錄()我就盤查誰!」又看到大批警力圍著手無寸鐵的志工媽媽。

吳景欽表示十分痛心,他自己教刑事訟訴法,也是警察子弟,家裡還有很多人擔任警職。「我會把這件事情,在課堂上教學生。我已經很久沒有遇到警察態度這麼差!」吳景欽手持當天被當成證據的海報,對當場的警察呼籲「如果你覺得我是現行犯,麻煩你逮捕我!」吳景欽質疑,警方根據什麼名義盤查?直指當天問題,公權力執行有何隱私權?警察會出動去逮捕,程序不對、態度不對!誹謗罪就送地檢、夜間偵訊。他沉痛呼籲,台灣現在不是戒嚴時期,也不是北韓。警察良好形象不要因為這個案子破滅!

蘇煥智指出,黃女士在路邊舉牌有沒有構成犯罪?當天兩百多個點都有舉牌,其他警察都尊重人民言論自由,卻被六家派出所當作現行犯,盤查態度很差,當天已經是違法的盤查!就海報內容,法務部執行署以及各執行處獎金分配辦法,獎金怎樣分,公文還有兩個署各分1/2,都跟「恐嚇」無關。而是凸顯非常嚴重不合理的政策,罰鍰、稅金都是民事財務法庭執行,那時候沒有獎金,人民質疑是很正當,凸顯稅務獎金不合理。「是稅務人權基本表達,沒有此事件,行政執行署這麼好康!」這是可受公評的事件,被當作誹謗、恐嚇,是檢察官的濫權。以現行犯逮捕,六家派出所所長、分局長應該檢討:這個現行犯的判斷是濫權違法。

19日當晚到場聲援的魏賜聰教授指出,據警察表示,李貴芬前一天(9/18)就提出告訴,他懷疑李貴芬告訴狀的被告是誰?告黃女士嗎?如果不是的話就太誇張了,在街頭隨機盤查當現行犯!!!太不可思議了!李貴芬告訴人必須負舉證責任,警察隨機抓被告是違法的行為。證據要由李貴芬負責。怎麼會是警察在街上隨意抓人?!

法稅改革聯盟公布聯合聲明強調:法稅改革聯盟一直以來都是平和表達訴求,只針對違法課稅、執行官員表達訴求,希望台灣的政府官員不要知法犯法,真心希望台灣的法稅環境可以改善,讓我們國家可以走向更好的發展。人民平和表達受政治及司法的迫害,是受憲法言論自由之保障,警方竟逮捕手無寸鐵的民眾,顯無合法依據、執法過當,且對外言論又持續造成志工名譽損害、民眾誤解,對台灣的民主自由及人權立國形象已造成重大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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