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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太極門法稅志工遭違法逮捕 魏賜聰教授:執法者不應成為違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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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0-10-08 01:48   更新日期: 2020-10-08 01:48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921日為聯合國訂定的國際和平日,期許這一天成為全球停火和非暴力日,所有國家和人民在這一天停止敵對行動。但是號稱人權立國的台灣,卻在和平日前夕發生駭人聽聞的919竹北警方隨機抓人事件60歲黃姓志工媽媽只是站在路邊舉牌,表達聲援平反太極門假案的訴求,竟遭新竹縣竹北六家派出所員警以現行犯逮補並移送地檢署,偵訊超過6小時,導致志工媽媽驚嚇恐懼昏厥送醫,被診斷為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輔仁大學企管系助理教授魏賜聰表示,在台灣警察、檢察官公權力是非常強大的,他們應該遵守法律該定的程序,不能執法者變成違法者,讓人民受到無謂的傷害!

當晚看到直播,立即前往聲援的魏賜聰提到,法務部在10228日新聞稿指出,「人民在接受警察盤查或處理時,都可以錄音錄影,因為將來要入證,警察相對也是在蒐證」,但是19日竹北事件的警察卻是威脅人民說「誰錄影我就盤查誰」!而另一女警則是兇悍的向人民索取身分證件,大聲斥責人民「不給我身分證,就可以把你帶去警察局!」他提起,有個律師的親戚,在捷運站附近舉牌,被警察恐嚇要把他抓去警察局盤問他,那位是八十幾歲的,而這位志工媽媽六十歲,老人們怕到現在還在怕!這些標榜「執行有愛,公義無礙」執行有愛,公義無礙的執法者,卻公然逾越職權,濫用公權力,無視法律程序,完全不尊重人民基本權利!

當日在現場,魏賜聰質問六家派出所所長葉日仁,「為什麼把人從現場帶走?」所長回答,因為前一天有位李姓執行官提告,所以是現行犯,而且檢察官說要移送,他不能不移送,不能放人。聽到這番回答,魏賜聰不可置信的表示,所以這代表檢察官預先得知,隔天會有一個黃姓志工媽媽在路邊舉牌被他抓?真的有夠荒謬!魏賜聰表示,這位執行官要控告必須要負舉證責任,怎麼會開一個空白告訴狀,被告是空白的,由警察到現場隨機抓一個來當他的被告,來恫嚇人民?而且都是針對乖乖的、弱的、老的,比較容易恫嚇?

當日,竹北分局長表示,人民「侵門踏戶」到李姓執行官家舉牌。魏賜聰指出,影片中草皮露天,有房子的地方,距離大馬路那麼遠,這位李姓執行官家的門戶有夠寬,難道整個竹北都是?!這真的是非常蹊蹺!

「可受公評之事為適當之評論者,怎能稱為誹謗?」魏賜聰分析,當日被誣指為現行犯的志工舉牌文字內容:「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主任執行官李貴芬,太極門案你到底領了多少獎金?」還是打問號。他指出,行政執行署的執行績效獎金的獎勵辦法中訂得清清楚楚,執行確實有獎金,而且公文書上大剌剌的三個印章,有一個就是執行署主任執行官李貴芬的印章。上面寫者要登載績效,各分二分之一,人民並沒有冤枉她。人民有權利要求官員公布領了多少獎金,這是可受公評之事。

如同24年前的侯寬仁檢察官,調查太極門的案件時的作為,與現在警察所為很多類似情形。魏賜聰表示,從這當中看到台灣依然停留在過去恐怖的體制裡沒有改變,藉此呼籲有公權力的政府各級長官,應該要本於職責,要做到督導、糾正、偵查、懲罰與改進的責任與義務,讓台灣真正的進步,走出過去留下來的威權、黨國、白色恐怖的遺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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