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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的事今天先告?張靜律師:執行官是神仙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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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0-10-29 02:39   更新日期: 2020-10-29 02:39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台灣的法治、民主、人權、自由退化非常的嚴重?台灣陪審團協會副理事長張靜律師1014日於國父紀念館「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系列論壇中,以919竹北事件(影片連結:919sos.tw)為例指出,警察分不清司法與行政工作的差別,配合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主任執行官李貴芬對黃姓志工違法提告,演出先逮捕再提告的荒唐鬧劇,並建議民眾,面對警察可以據理力爭。

盤查又逮捕 警察欠缺法學素養

張靜表示,法治國家執法有一定的程序,不管是依據刑事訴訟法執行司法警察的逮捕工作,或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執行行政警察的管束工作,依法都必須告知逮捕事由,並通知家屬,但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以919竹北事件來說,影片中警察說是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要對黃媽媽進行盤查,但張靜質疑,當天最後是送到地檢署,這明顯是逮捕,不是管束,就不是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也沒有盤查的問題,他感慨,此事件警察的法學素養幾乎是零!

強塞海報給黃媽媽 未告知逮捕事由

109919日下午,志工在竹北路邊安靜舉海報聲援太極門案,突遭大批員警盤查,詢問警察觸犯什麼法也講不出來,40分鐘後,警察再次回到黃媽媽身邊,在未告知和同意下,翻找她身旁的袋子,並拿出一張海報強行塞在黃媽媽手上,仍然沒有說清楚犯什麼法,就直接將黃媽媽當現行犯抓走。

警察依現行犯逮捕 於法不符

張靜指出,當時黃媽媽站在公園,手上沒有舉牌,怎麼能叫做現行犯呢?如果是現行犯根本不需經過盤查!張靜舉例,如果有人當街把人打傷了,就是現行犯,直接就抓起來了還盤查什麼?盤查是屬於行政而不是司法,為什麼警察發動逮捕,難道有人在幕後操控?

細看海報內容文字是「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主任執行官李貴芬,太極門案你到底領了多少獎金?10萬?100萬?1000萬?趕快吐出來!!!」海報針對太極門沒有欠稅,卻遭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李貴芬違法強行拍賣土地,民眾好奇是否李貴芬經不起民眾的質疑,因而被告誹謗與恐嚇?

神仙能預知?明天的事今天先告

依警方說法,李貴芬是918日提出告訴,逮捕是919日,「怎麼可能18日去告一個19日的案子?」張靜表示,法律上的告訴、告發一定是針對已經發生的犯罪事實,或者至少認為已經發生了,例如開車撞了人,所以就告發,至少事實已經發生,而且有一方認為被害;但是是明天的事,怎麼可以提出告訴?她神仙哪?知道明天會發生什麼事嗎?這根本是違法的告訴,警方在這種不合法的告訴下,連動都不能動,竟還去逮捕!

張靜表示,大部分民眾不懂刑事訴訟法,連警察也不了解,在竹北事件直播影片上,警察除了用偵查不公開為理由以外,對這個案子說不出一個所以然,他建議民眾,面對警察是可以據理力爭的,但不要口出惡言或動粗恐嚇,只要站得住腳,勝利一定屬於民眾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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