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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上道 危險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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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0-12-03 20:43   更新日期: 2020-12-03 20:43   天眼日報記者 田進山 / 台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田進山/台南市報導】

酒醉上道 危險就到醉上道 危險就到

邇來酒駕肇事新聞一再登上各大媒體平臺,警惕著社會大眾,也深刻道出因是類交通事故而支離破碎的家庭故事,「一杯黃湯下肚,一次僥倖上路」,擊潰了多少人的幸福,有鑑於此,第四分局於每週末夜間時段規劃相關防制專案勤務,以杜決悲劇的重演。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第35條規定:「汽機車駕駛人,駕駛汽機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機車駕駛人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

二萬元以下罰鍰……: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二、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其中拒絕檢測之罰鍰額更高達新臺幣十八萬元,並逐次倍增,如此高額的罰鍰亦象徵著現代社會對酒後駕車的嚴厲譴責及省思,不可漠視。

本分局於是類專案勤務中,針對轄內易有危險駕車及酒後駕車情事之處所及易生滋擾、妨害社會安寧之治安角落,佈下層層警力,嚴格把關,若查獲相關不法情事,絕不寬待,據以強力執法,以捍衛當地居民之生活品質及踐行警察所擔負之社會責任。

分局長蔡進閲呼籲安全才是回家唯一的路,儘管時下生活步調越趨緊湊,仍應銘記在心,切勿存有僥倖,欲速則不達之道理亙古不變。謹記「慢慢來,比較快」,「若飲酒,莫上路」,營造安全安心之行車環境人人有責,第四分局將於第一陣線守護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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