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第三代網站~請多多來站光臨!
當前的位置 : 首頁 > 警消新聞 > 南市警二分局電臺廣播提醒用路人行進路口交通安全觀念

南市警二分局電臺廣播提醒用路人行進路口交通安全觀念

新聞字體調整: 轉寄 (0) | 推薦 (0) | 書籤 (0)

上傳日期: 2020-12-28 20:15   更新日期: 2020-12-28 20:15   天眼日報記者 田進山 / 台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田進山/台南市報導】

南市警二分局電臺廣播提醒用路人行進路口交通安全觀念

為維護用路人交通安全正確觀念,台南市警第二分局巡佐唐正福特前往電臺呼籲聽眾朋友行進路口交通安全觀念,確保道路交通安全順暢。

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宣導項目為「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請汽機車行經路口並要謹記「慢、看、停」三口訣,「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來車;「停」:遇有行人馬上暫停讓行人穿越道的行人優先通行。提醒汽機車駕駛人要養成守法觀念,才能減少路口事故發生。

市警二分局表示,不禮讓行人部分,包括路口無人指揮時,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 1 個車道寬(約 3 公尺)以內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為取締認定基準;路口有人指揮時,不聽從指揮強行通過者,得逕予認定舉發;以攔停舉發方式執行為原則,但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直接逕行舉發等三種情形。

警二分局指出,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處罰新臺幣1200到3600元;汽機車闖紅燈處罰新臺幣1800到5400元;汽機車紅燈右轉處罰新臺幣600到1800元;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處罰新臺幣300元。

警方說,路口安全大執法的目的是強化民眾交通守法安全觀念,籲請用路人共同維護路口安全及建立路口禮讓文化,多一分留意禮讓,就少一件事故發生,期許所有用路人一起來守護路口安全,交通「行」的安全。

其它新聞

聯絡我們 網站導覽 線上客服 工作夥伴 小額贊助 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