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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憲以來五權機構第一次總體檢 陳志龍:臺灣變成烏煙瘴氣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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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0-12-30 20:40   更新日期: 2020-12-30 20:40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我國行憲至今,五院是否落實人權保障?臺灣是一個自由、民主、法治的國家,還是被迫害的國家?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表示,19461225日中華民國憲法頒布,在20201225日舉辦的「21世紀國家人權重大迫害案件——你最想知道的真相是什麼?」網路票選結果公布記者會(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yjLtByo8tc&feature=youtu.be),是行憲以來第一次徹底檢討人權問題。他指出,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有人性的尊嚴,在有與生俱來的權利前提下才有憲法,所以憲法應是保護人民的。他徹底檢討五權機構難,一一點出違憲之處。

陳志龍表示,在憲法的授權下才能讓立法機關制定法律規章,立法院必須站在人權的角度,不能反過頭來壓榨人民;立法院竟通過財政部稅務獎勵金及行政執行署執行績效獎金預算,讓公務員為貪獎金來迫害人民,讓臺灣變成烏煙瘴氣的國家,要徹底檢討!立法院沒有按照人民的授權及人權的行使,變成行政院底下的小部,法律被扭曲,成為沒有民主、法治的國家!

「立法院已經到達令人深惡痛絕的階段!」陳志龍質疑,這是民主法治國家下人民授權的代議士機構嗎?為何還通過限制人民居住、秘密通訊、宗教信仰、集會結社、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等自由的法令,人民沒有真正請願、訴願、訴訟權,稅法更是惡劣,必須改革;人民提起訴願還要先繳½,否則資產將遭強制執行,沒有錢就不能行使憲法上的人權?他痛斥,人權竟跟鈔票綁在一起,這是什麼爛國家?!

「竟然講出人民要聽政府的聲音!行政院拿人民的錢,為什麼要人民聽你的聲音,亂七八糟!」陳志龍指出,行政院應該依據憲法、人權、正義來行政,而不是依據邪惡、貪瀆、乖張的惡法來迫害人民;每年選出表揚的模範公務員,其事蹟竟是迫害人民!應該要表揚的是「人權」公務員才對!他表示,行政院所謂的依法行政變成諷刺,是乖常、個人意志的實現,而不是服務人民、人權的行政院!

陳志龍教授再說到司法院,評價是「荼毒台灣獨立審判的惡機構」;臺灣長久以來司法被控制,無法依據憲法的精神獨立審判,司法人員不知道自己是凌駕行政、立法之外,有獨立的人格、幫人民解決爭執、獲得個案的正義,應與憲法合一,跟人權合一,依據良心獨立審判。

陳志龍認為,監察院更應站在人民這邊,監督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機構;考試院也應秉持人權的角度,不能讓黑官漂白;媒體更應站在憲法的角度,維護人民的自由及憲法上的權利,當人民被迫害時,應勇敢站出來。他痛心指出,然而現在大部分的媒體讓出了第四權,已經失去了人權媒體的角色。

記者會列舉30則人權迫害事件,上百萬網友票選第一名是跨世紀延宕25年,尚未獲得真正平反的太極門假案,其他依序是919竹北黃媽媽事件陳青旭案、葉揚春案簡永松案等。「今天要做一個對比,為什麼憲法已經有規定了,人民還老是被迫害?」陳志龍表示,自居為民主法治國的台灣,近年人民的人身自由根本沒有受到保障,動輒被抓,還有集會遊行法等惡法,警察不依據勤務條例及正義,只依據長官的命令。另外,人民也動不動就被限制出境,根本沒有落實憲法保障人身自由、居住遷徙自由;還有太極門假案被整肅25年還不平反,這次公布所有被人權迫害的30個案件都可以逐一審視!

陳志龍指出,憲法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權,選舉完了以後人民竟沒有監督的權利,很離譜!在這樣的體制下演變成有些人欺負百姓,繼續當地下皇帝,A錢、造假、霸凌人民都沒事!這都必須檢討,人權應落實在所有的地方、任何觀點及國家政府體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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