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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環保局10月1日起率先試辦藥罐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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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09-29 20:24   更新日期: 2009-09-29 20:26   天眼日報記者 田進江 / 台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田進江/台南市報導】

臺南市環保局10月1日起率先試辦藥罐回收

環保署公告自99年1月1日起將藥品容器納入應回收項目,台南市率先於今年10月1日試辦,並且展開宣導,市長許添財呼籲民眾配合,他提出保護地球的觀念,強調每個人都有責任,而且要天天參與。

台南市環保局、衛生局和藥師公會、藥局代表等,29日在臺南市政府2樓中庭召開記者會,為這項回收政策進行宣導,現場還表演行動劇,「送藥瓶寶寶回家」,呼籲市民支持「藥罐回收、護地球」。

衛生局長胡淑貞指出,台南市計400多家藥局,以往都是自行累積藥罐之後,再分類送交環保局,現在政策施行,藥局不用再累積了。

環保局長張皇珍強調,台南市已經準備好了,過去常被遺忘的藥罐,有些還有藥留在其中,其實,大部份藥罐是可以回收的,至於過期的藥品,則可以送進焚化廠。這項政策施行,預計可以增加該類回收率百分之6.7。

市長許添財強調保護地球的觀念,呼籲市民支持回收政策,他說,要確保好日子,就要努力愛地球,每個人都不能置身外,保護地球,減輕地球的負擔。

藥品容器常有殘留藥物,如遭任意丟棄有污染環境之虞。為確保廢藥品容器妥善回收處理,並促進資源回收再利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從99年1月1日起「成藥」、「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指示藥)等藥品之容器納入公告應回收項目,且以藥廠出售時使用之原瓶為限。

臺南市環境保護局率先於98年10月1日起試辦「藥品容器回收」工作,民眾可將過期、剩餘藥物與藥罐區分為一般垃圾及資源回收物分開貯存。過期、剩餘藥物可丟入垃圾桶交由垃圾車處理或洽詢醫療院所、健保藥局回收,空藥瓶容器交由清潔隊資源回收車、回收商或健保藥局回收即可。

環保局在今年中秋節(98年10月3日)上午於藏金閣舉辦藥品容器回收兌換活動:只要持3個廢藥品容器加上20顆廢乾電池或3個廢藥品容器加上2支廢手機,就可以兌換月餅。「臺南市藥師公會」蘇理事長非常支持廢藥品容器回收措施,不但要求公會所屬健保藥局設置過期、剩餘藥物及空藥罐回收箱,本次兌換活動也贊助洗衣乳100份,只要持上述規定回收物品即可兌換(月餅、洗手乳各100份換完為止),另外當天在府城藏金閣也舉辦剝柚子比賽(第一名獎金3000元)及漂流木童玩DIY(限量50份)活動,現場還標售10張漂流木製作的木椅,歡迎民眾中秋節當天上午全家「大手牽小手」一同前往藏金閣搶好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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